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去年12月,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精神和我市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苏州市政府、江苏省政府同意,我市对部分镇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15个镇调整为10个镇,同时在部分镇设立工商管理区和街道。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基层组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设立8个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
1、昆山市巴城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昆山市正仪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3、昆山市石牌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4、昆山市周市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5、昆山市陆杨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6、昆山市千灯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7、昆山市石浦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8、昆山市南港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各工商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隶属于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为副科级建制。
二、设立5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
1、昆山市巴城镇正仪街道办事处
2、昆山市巴城镇石牌街道办事处
3、昆山市周市镇陆杨街道办事处
4、昆山市千灯镇石浦街道办事处
5、昆山市蓬朗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办事处隶属于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蓬朗街道办事处隶属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均为副科级建制。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