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8日18:33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3月8日电(记者 郭远明)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使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一级倾斜,今年江西 “省直管县” 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80个县(市)全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江西省财政厅介绍,今年江西“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新增进贤、分宜、泰和、大余等21个试点县(市)。至此,江西全省所有的县(市)均已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
为缓解县市财政困难状况,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2005年江西省选择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2007年,江西的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将38个转移支付县(市)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以加大对县一级财力性补助,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一级倾斜。
据了解,在“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下,县级地区容易“营养不良”,地级市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区而不是农村,市级财政侧重于市区的发展,在经济利益上可能出现“市县争利”。“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赋予县级政府行使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实行财政直管后,江西各地县级财政整体状况有所好转,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层各项民生政策的实施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