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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为什么说设立地级市是完全错误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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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03-11
改革的产物,初衷应该得到肯定,只是后来逐渐由经济上的考虑走向政治上的安排,出现了文中所说的问题,结果影响了政治的改革进程。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03-11
如果设立地级市是完全错误,那么设立直辖市就是绝对错误的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03-14
回 28楼(qy123) 的帖子
直轄市和地級市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直轄市有憲法保護,且是省級單位,需地級市是違憲的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3-14
那改宪法不就完了,中国的宪法现在已经是第四部了。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03-14
Re:回 28楼(qy123) 的帖子
引用第29楼chengtiger于14/3,2009 10:56发表的 回 28楼(qy123) 的帖子 :
直轄市和地級市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直轄市有憲法保護,且是省級單位,需地級市是違憲的

当初直辖市也是不让辖县的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以上是54年宪法,当时的宪法没有标明可以辖县,后来不是一样改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03-16
地级市(设区的市)没有错,管县是存在问题的,代管县级市尤甚。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03-16
地级市与所辖县的矛盾只是个别现象。主要集中在沿海各省经济发达的县级市与地级市之间。而如果地级市的经济实力足够强大,如无锡、苏州等等,又极少存在地级市与县级市的矛盾。
矛盾往往出现在地级市区与县级市差距不大的情况之下,如浙江的金华与义乌,山东的滕州与枣庄。解决这类矛盾也容易,相关县由省直辖或者由周围大城市管辖即可。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03-16
完全错误不做评价,但是很多弊端是事实,也未必如原来的地区。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03-16
回 30楼(赤天亢帝) 的帖子
想想人家美國改個憲法比登天還難,只能出憲法修正案.人家想要管制槍枝,口號喊了幾十年,最后也沒有改成.我覺得,憲法就要有憲法的樣子,不能隨變改呀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3-16
我并不同意楼主的论点。
不能全盘否定地级市的正面作用,就像不能因为文革而全盘否定毛主席一样。
如果设立地级市都是错误的,那就等于说国家的决策都是错误的,就相当于批判国家领导人。
对于地级市的功与过,我们应该区分对待,作出正确评价。不可否认,有些地级市的设立是不必要的,甚至是错误的,起着反作用。但同样,设立地级市也有非常成功的例子,没有这十几二十年地级市的政策,就没有今天中国一大批中等中心城市的蓬勃发展。我认为这应该是进步的,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3-17
回 36楼(南国公民) 的帖子
否定某一項政策和否定某個領導是不能同日而語的.不能說對某個政策有異義就對某個領導有異義.這是兩個不同的事情.當初是否該設地級市或者一步到位省管縣,在今天看來肯定有不同的看法.因為從省管縣,到市管縣,又到省管縣,其實還是走了一個回頭路.連政府都講他們的醫療改革是失敗的,要見,并不是每一項政策都是合理的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03-17
在现行省区格局下,即省区管理幅度过大而不得不在省县间设置一个层级的情况下,也就是地级政区层级有存在的必要性的情况下,在地区行署和地级市领导县二者中,我宁愿选择地级市领导县。

别的理由大家都说了,但我认为下面的一个理由就足够:
地区行署作为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实际上全面行使着地级政府的职能,但地区不设全面的人大和政协机构,地区行署的所有行政决策不需要经过政协讨论、人大通过,如此缺乏监督的机制下,很难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决策的被监督,FB可能更加有恃无恐。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03-18
回 37楼(曲径通幽) 的帖子
個人認為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同是進行審批權的改革和弱縣合并的改革,即政府能不管的晝不管,有些弱縣和縣域範圍較小的縣進行合并.這樣省管100多個縣是可能的.美國的得克薩斯州有255個縣,人家一個州就能管過來.中國平均150-170個縣,一個省就管不過來.個人對強縣省轄樂觀其成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03-19
       “ 以点带面是可行的,是事实结论不必在讨论。而点点对称、遍地开花最终只能是沟通不畅、管理受阻、运行僵滞、循环惨破。好像很多人都把发展的不利归咎于“上级”的限制或压迫。实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和一个通行的运作,落后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发展将更加艰难。毕竟,“核心”地带汇集着高知、高才,他们有更便捷的指向性。”
    “设立地级市也有非常成功的例子,没有这十几二十年地级市的政策,就没有今天中国一大批中等中心城市的蓬勃发展。我认为这应该是进步的,是应该充分肯定的。”这两段是正确的。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03-22
楼上的,说得有理。
当台州行署驻在临海时,全国人民都说要市管县;
当台州市搬迁到原黄岩县域后,全国人民都说要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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