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公租模式吧:
1.土地是不值钱的,如果这个还搞不懂,回家面壁思过去吧。所以房屋成本只有建筑成本、翻建成本、征地成本。
2.房屋建设资金的来源,这个是多种来源的,但是大头当然是卖房的钱。
3.买私房不仅仅是买一个物品这么简单的,固定资产有金融属性、也有使用属性的、也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大量公租,少量私房,因为供给少,私房的价格是会相当高的。
4.公租房的经营模式,当然不是政府经营,这个经营模式是拍卖租赁权的模式。多种所有制并以政府控制为主的资产企业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将房屋的租赁权通过拍卖的形式拍卖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再租赁给住户。(我国现在政府拍卖也是有问题的,缺乏一个真正中立的机构对拍卖全程的监管,有很多竞拍都是流于形式的,这个是需要下功夫改进的。)
5.对租户来说,其实买房和租房是一样的,都有使用权。而且使用权也都是长期的。除房屋翻建,租金剧烈变动以外,租户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6.所有以上的体系,都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这里涉及到的一些公司的职权范围如下:
1.资产公司,拥有房产,负责房屋的整体维护、新建和翻建。享受房屋的增值成果(房屋增值,房租提高,大头归他)
2.租赁公司,负责租赁房屋,负责选择物业公司,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这个是有竞争的,你干的不好房屋租金就会下降。因为租户是可以搬家的。资产公司转包租赁公司是要保证租赁公司之间的竞争性的,否则一旦形成租赁垄断,资产公司就可能遭受损失。结果差不多每个小区都是不同的租赁公司在负责。主要获得劳务费用,分享少量房屋增值成果。
3.物业公司,跟租赁公司差不多,也是竞争性质的。租赁公司也不会跟物业公司长久合作使得物业公司垄断的。主要获得劳务费用。
4.租户,租户租房不会受租赁公司的改变而改变,但是租金变化的时候必须有明确的规则。也就是租户其实是可以得到房屋的长期使用权的。租户不仅仅是个人长期租户,也有企业租户(员工宿舍)
这样的制度,搞企业的都能轻松制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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