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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原创]别再嚷嚷设立县辖市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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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10-20
中国人就喜欢造新词,其实所谓的“县辖市”就是赋予镇更大的权利,既然这何必改动呢。对于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名字还叫镇,将一些权限下发不就得了。老祖宗留下的好些东东都有些道理的,不要轻易舍弃。人家日本都道府县町里,不照样用得好好的,并不妨碍人家现代化呀!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4-10-20
偶就是这个意思!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4-10-20
日本有市的好不好。日本的町满3万就能改市,那我们的镇呢?几十万还是镇?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4-10-20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4-10-20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不如 少的是现在的变态市!更多合格的县辖市。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4-10-21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10-20 17:03:03的发言: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不如 少的是现在的变态市!更多合格的县辖市。
县辖市是真正的变态。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4-10-21
县辖市不变态,城市可以不必恒等于设市的单位,根据级别的不同,设为府(县级)、市(乡级),再往下就是城镇了。
其实如果非得不让县辖市,把市设定为县级也没什么不好,而把乡级的城市另找个名称(比如司、厅),但司、厅目前都是政府机构名称,其他的名字又难以服众,所以还是要县辖市。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4-10-21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0-21 12:08:28的发言:
县辖市不变态,城市可以不必恒等于设市的单位,根据级别的不同,设为府(县级)、市(乡级),再往下就是城镇了。
其实如果非得不让县辖市,把市设定为县级也没什么不好,而把乡级的城市另找个名称(比如司、厅),但司、厅目前都是政府机构名称,其他的名字又难以服众,所以还是要县辖市。
现成的市、镇,为什么要另找个名称。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4-10-21
因为现在的绝大多数市实质上不是市而是县,现在绝大多数镇不是镇而是乡,所以必须把城市化的村设为镇(如果不这样很影响村的城市化积极性进而延缓城市化进程!),镇用于村的级别了,那时理所当然就用于乡级城市化政区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4-10-21
我的方案跟尹人的很接近,可能是受你的影响,但在部分级别的名称上有不同。

把的基本思路说说。
省一级不设聚集型的建制,全部是地域型的省(另外有港澳两特区)。

县一级有聚集型的府、半聚集型的州、区域型的县。
府是全盘城市化的单位(人口100万以上,但省城一定设),下分设乡级的区(标准规模20万,400万以上的区规模30万)。
州是驻地城区人口30-100万的都市县,驻地分设几个区(标准规模20万),其他地方设立市、镇、乡。
县是驻地城区人口30万以下的县,驻地一定设一个市,其他地方设市、镇、乡。


乡一级有派出性质的区、聚集型的市、半聚集型的镇、区域型的乡。
区是府境内、州驻地城区的分设机构,下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
市是全盘城市化的单位(人口10-30万,但县城一定设),下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
镇是驻地城区人口1-10万的都市乡,驻地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其他地方设“里”、“社”。
乡是驻地城区人口1万以下的乡,驻地一定设一个里,其他地方设里、社。

社一级有派出性质的”坊“、城镇机构“里”、农村机构“社”。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7-05-13
县再辖市,市就更多,更滥,更乱!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7-05-13
所有地级市该县,县改为县辖市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7-05-13
没必要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7-05-13
引用第55楼小孩子于2004-10-21 11:05发表的  :
县辖市是真正的变态。

那地级市是最完美的???
我支持县辖市,注意是“县”辖市,不是“市”辖市。不要“市”管市县。

  直辖市————区————街道 镇、乡 ————社区、村
  省    ————市————街道、镇、乡————社区、村
  省    ————县————市、镇、乡  ————社区、村
[ 此贴被秦南汉北在2007-05-18 11:2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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