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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原创]别再嚷嚷设立县辖市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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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7-05
论坛许多仁兄都建议设立县辖市!其实国家已经早就采取了这一步骤了----即建制镇,它就应该和所谓的县辖市是一回事,只不过称谓不同罢了!农村城镇化了,乡改镇(县辖市)。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7-05
现在的镇多数是区域性建制,和论坛那几位仁兄的县辖市作为聚落性建制是有区别的。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7-05
现在的镇连个完整的财政权限都没有。
而事实上,有多少人认为镇就是城市了?
在玩文字概念的应该是楼主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7-06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7-5 17:02:13的发言:
现在的镇多数是区域性建制,和论坛那几位仁兄的县辖市作为聚落性建制是有区别的。

多谢无形兄的简明解释!

我们的专业论坛中,在不了解设立县辖市含义的状态下,就“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个理念的人不在少数。明确表示了反对立场之后也不愿意了解县辖市含义的也大有人在。就象当初听说中国要废除皇帝制度就一概反对一样。

需要说明的是镇也应该还原为“聚落性建制”,乡才属于区域性建制——是否应当在精简行政区划层级时予以保留则另当别论。

似乎老兄也开始觉得只用“辖域”、“适域”、“广域”和“超广域”并不能清楚地解释市、镇、村的理念问题,用“聚落”概念也许好些——我理解的聚落(区)是人们居住和经常活动的地方,比建成区的范围也许略大一些,而与居民区、住宅区是有很大差别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7-06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6 10:13:25的发言:
首先声明我无法理解县辖市。
我打个比方。某镇,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10万。其中镇区面积10平方公里,人口5万。按照坛子里某些朋友的看法,该镇可以改为县辖市。但是我实在想像不出怎么个改法。如果改为10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和不改有何区别?如果改为1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么剩下的90平方公里怎么办?难道再设一个乡?

实行县辖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小城镇的发展权。

现有的镇几乎没有多少财政支配能力,没有具有一定独立权限的行政机构、经济服务机构、科教文卫配置严重不完善,与其说是城镇,不如说仅仅是居民点。如果仅仅是将这样的镇名称改为市,当然没有任何意义。

楼上的例子不是真正的狭义镇,是个乡的概念。如何设立市,当然可以有两种方式:切割设市,或整体设市。如果建成区人口占绝大部分比例的话,整体设市也应该可以。这些是技术上的问题,毕竟乡镇级的区域面积都不大。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7-06
城区切块设市?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7-06
以下是引用周不通在2004-7-6 10:44:09的发言:
[

实行县辖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小城镇的发展权。

现有的镇几乎没有多少财政支配能力,没有具有一定独立权限的行政机构、经济服务机构、科教文卫配置严重不完善,与其说是城镇,不如说仅仅是居民点。如果仅仅是将这样的镇名称改为市,当然没有任何意义。

楼上的例子不是真正的狭义镇,是个乡的概念。如何设立市,当然可以有两种方式:切割设市,或整体设市。如果建成区人口占绝大部分比例的话,整体设市也应该可以。这些是技术上的问题,毕竟乡镇级的区域面积都不大。





[/quote]喔!明白了!只要行政权力财政权力下放,设不设县辖市不是问题了 ![em11]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7-06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6 10:13:25的发言:
首先声明我无法理解县辖市。
我打个比方。某镇,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10万。其中镇区面积10平方公里,人口5万。按照坛子里某些朋友的看法,该镇可以改为县辖市。但是我实在想像不出怎么个改法。如果改为10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和不改有何区别?如果改为1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么剩下的90平方公里怎么办?难道再设一个乡?

周不通兄的回贴已经替我解释了大部分问题,而且还是按带有中国特色的方式作解释,对此表示感谢!同时,对误将周不通当成是某个老网友的马甲事件正式向你道歉。对论坛不断增多的高水准新成员感到欣慰,也许这正是中国行政区划走出怪圈、走向现代化的希望。

回到“hechengzi”兄的问题上来,对于县域内的每个聚落,符合设市建制的设市,符合设镇建制的设镇,符合设村建制的设村——当然,每个聚落可以是设有政府的实体建制,也可以是松散的形式型建制(只有议事和沟通机构),各个建制间还可以组成自愿基础上的联合体。至于实际是区域建制性质的乡建制,我认为应该是改革的对象,用县建制的部门化管理带换掉——中国的区域建制层级太多了,应当精简啊。而真正意义上的聚落建制——市、镇、村几乎不存在,应当建立起来,用分类、分工、专业化、互为补充来弥补单纯的区域建制型行政区划的不足和缺陷。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7-06
具体方案是,先营造土壤(弄些酸性物质到岩石上),再播种,庄稼就长出来了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7-06
大哥息怒呀!
讨论问题嘛!
既然大家都没有可以让对方信服的方案,
那还不如:现在搁置问题。
等到以后坛里面有谁做了共和国的高官,一切就。。。
“法制”了三!
嘻嘻。。。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vey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7-06
坚决反对设立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7-06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6 10:13:25的发言:
首先声明我无法理解县辖市。
我打个比方。某镇,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10万。其中镇区面积10平方公里,人口5万。按照坛子里某些朋友的看法,该镇可以改为县辖市。但是我实在想像不出怎么个改法。如果改为10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和不改有何区别?如果改为10平方公里的县辖市,那么剩下的90平方公里怎么办?难道再设一个乡?


把这个镇恢复成乡———现在的镇区设立一个乡辖镇(村级),另外90平方公里中如果出现符合设镇标准的地方可以继续设立乡辖镇(村级)
只有这样,才能诱导村的城市化动力,只有从下而上的城市化,才是巩固的城市化,才是长久的城市化。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7-07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6 15:57:00的发言:
我kao,说了半天废话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不需要长篇大论,我只需要一个具体的答案。
[em05]

周不通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100平方公里的是乡而不是镇,只有10平方公里的真正是镇的地方可以按标准衡量是否应设市。剩下那90平方公里的地方,应该有许多聚落,对于每一个聚落都是按标准来衡量应该设市、镇还是村。不是你所理解的不停地分级分块的思路——因为那里面没有聚落,只有嵌套的区域。

你觉得讨论区化问题不需要长篇大论?这个专业论坛已经讨论了几年了,照样还是没完没了么地讨论啊。讨论你的“我kao”却肯定不需要长篇大论!!!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7-07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6 15:57:00的发言:
我kao,说了半天废话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不需要长篇大论,我只需要一个具体的答案。
[em05]


我的答案在14楼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7-07
上海既有城市部分也由农村部分,现在的浦东新区川沙镇(不是原来的川沙县)、在乡镇合并前的周浦镇(不是现在并入周边几个乡之后的周浦),完全符合设立县辖市的标准,当然不是镇而应该是名正言顺的市!

hechengzi 的错误观念根源在于他顽固的坚持“县”、“乡”只能用于农村的区划,而全然不顾县、乡仅仅是地域性的行政区划,其中即可包含城市也可包含农村。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7-07
地级市改为府
镇改为市
就可以了
既要反对五毛,更要反对美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7-07
上海:不等于上海市
上海:是一个“点”,不管这个点多大
上海市:是一个面,至少在目前中国是。
所以中国的首都是北京市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是北京。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7-07
设立直辖市要更关注实质,即行政权限的下放
点既没有大小,也没有面积,毫无意义。龙港这样的地方希望能够成立县辖市,根本不是点和面的问题。而是核心的权限的问题,这就是讨论县辖市的本质所在。

全世界的市几百平方公里了的多了。龙港如果设立市也会有上百平方公里的。
虽然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但是有名无实有什么用呢。今天的中国,就算居民委员会改叫市(够正”点“了吧。)那又怎么样呢,如果他做的还是居民委员会的事情。

所以呼吁设立县辖市的目的应该是要让权力下放,更加亲民,更加民主,更加提高行政效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6 17:30:52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7-07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7-7 18:05:33的发言:
所以呼吁设立县辖市的目的应该是要让权力下放,更加亲民,更加民主,更加提高行政效率。

想得倒很美。。嘿嘿[em04]
可惜不切实际。提高行政效率和设不设县辖市根本就没有关系。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7-07
县再辖市,市这个名字就滥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7-07
重庆市——万州市——奉节市——白帝城市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7-07
县可以辖市。。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7-07
以下是引用jinyi12在2004-7-7 20:04:58的发言:
县再辖市,市这个名字就滥了!


不让市这个字滥的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所有的市都设在县的下一级!其他级别不得称市!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7-08
不理解县辖市的人总会想到市下辖市、市套市的问题,这主要是把县辖市也当成现在的地级市、县级市了,其实那根本不是市,县辖市与这些市根本没有并存的土壤,所以实行县辖市正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如尹人所讲实行县辖市,市普遍在县下,根本不会出现市下辖市了,市本身就是最基层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7-08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8 15:28: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4-7-8 12:43:52的发言:
不理解县辖市的人总会想到市下辖市、市套市的问题,这主要是把县辖市也当成现在的地级市、县级市了,其实那根本不是市,县辖市与这些市根本没有并存的土壤,所以实行县辖市正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如尹人所讲实行县辖市,市普遍在县下,根本不会出现市下辖市了,市本身就是最基层的。

上海市川沙县川沙市大星村。
[/quote]

“市普遍在县下”后“哪来的上海市川沙县”?

市、镇、村是特点不同但性质相同的建制——聚落建制,聚落建制存在特点、功能、权限上的差别,但却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哪来的“川沙市大星村”?省和县才是按隶属关系建立的区域建制。

谬论比无知距离真理更远啊——我是指这件事情本身,不针对任何个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8 22:23:01编辑过]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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