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125阅读
  • 63回复

[市制][原创]别再嚷嚷设立县辖市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7-05
论坛许多仁兄都建议设立县辖市!其实国家已经早就采取了这一步骤了----即建制镇,它就应该和所谓的县辖市是一回事,只不过称谓不同罢了!农村城镇化了,乡改镇(县辖市)。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7-05-13
引用第55楼小孩子于2004-10-21 11:05发表的  :
县辖市是真正的变态。

那地级市是最完美的???
我支持县辖市,注意是“县”辖市,不是“市”辖市。不要“市”管市县。

  直辖市————区————街道 镇、乡 ————社区、村
  省    ————市————街道、镇、乡————社区、村
  省    ————县————市、镇、乡  ————社区、村
[ 此贴被秦南汉北在2007-05-18 11: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7-05-13
没必要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7-05-13
所有地级市该县,县改为县辖市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7-05-13
县再辖市,市就更多,更滥,更乱!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4-10-21
我的方案跟尹人的很接近,可能是受你的影响,但在部分级别的名称上有不同。

把的基本思路说说。
省一级不设聚集型的建制,全部是地域型的省(另外有港澳两特区)。

县一级有聚集型的府、半聚集型的州、区域型的县。
府是全盘城市化的单位(人口100万以上,但省城一定设),下分设乡级的区(标准规模20万,400万以上的区规模30万)。
州是驻地城区人口30-100万的都市县,驻地分设几个区(标准规模20万),其他地方设立市、镇、乡。
县是驻地城区人口30万以下的县,驻地一定设一个市,其他地方设市、镇、乡。


乡一级有派出性质的区、聚集型的市、半聚集型的镇、区域型的乡。
区是府境内、州驻地城区的分设机构,下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
市是全盘城市化的单位(人口10-30万,但县城一定设),下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
镇是驻地城区人口1-10万的都市乡,驻地分设几坊(标准规模1万),其他地方设“里”、“社”。
乡是驻地城区人口1万以下的乡,驻地一定设一个里,其他地方设里、社。

社一级有派出性质的”坊“、城镇机构“里”、农村机构“社”。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4-10-21
因为现在的绝大多数市实质上不是市而是县,现在绝大多数镇不是镇而是乡,所以必须把城市化的村设为镇(如果不这样很影响村的城市化积极性进而延缓城市化进程!),镇用于村的级别了,那时理所当然就用于乡级城市化政区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4-10-21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0-21 12:08:28的发言:
县辖市不变态,城市可以不必恒等于设市的单位,根据级别的不同,设为府(县级)、市(乡级),再往下就是城镇了。
其实如果非得不让县辖市,把市设定为县级也没什么不好,而把乡级的城市另找个名称(比如司、厅),但司、厅目前都是政府机构名称,其他的名字又难以服众,所以还是要县辖市。
现成的市、镇,为什么要另找个名称。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4-10-21
县辖市不变态,城市可以不必恒等于设市的单位,根据级别的不同,设为府(县级)、市(乡级),再往下就是城镇了。
其实如果非得不让县辖市,把市设定为县级也没什么不好,而把乡级的城市另找个名称(比如司、厅),但司、厅目前都是政府机构名称,其他的名字又难以服众,所以还是要县辖市。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4-10-21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10-20 17:03:03的发言: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不如 少的是现在的变态市!更多合格的县辖市。
县辖市是真正的变态。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4-10-20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不如 少的是现在的变态市!更多合格的县辖市。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4-10-20
多一市不如少一市,呵呵。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4-10-20
日本有市的好不好。日本的町满3万就能改市,那我们的镇呢?几十万还是镇?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4-10-20
偶就是这个意思!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10-20
中国人就喜欢造新词,其实所谓的“县辖市”就是赋予镇更大的权利,既然这何必改动呢。对于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名字还叫镇,将一些权限下发不就得了。老祖宗留下的好些东东都有些道理的,不要轻易舍弃。人家日本都道府县町里,不照样用得好好的,并不妨碍人家现代化呀!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4-10-20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10-19 20:28:03的发言:
老余始终没有搞懂我的意思,我是在问,假如在一个乡(镇)中心挖了一块出来搞了一个所谓的县辖市,那这个乡(镇)剩下的村子怎么办,莫非再设一个乡(镇)来管辖这些村子,又莫非这些村子也由县来管辖?


县辖市不是在现在的乡镇中心挖出来搞,而是至少要所有的村都符合设乡辖镇(村级)或街道、居委会条件后才有资格设立县辖市,否则还是只能称为乡,并在中心地区(乡政府所在地)设立一个乡辖镇(村级)。而目前归川沙管的各村,我认为都符合设乡辖镇的条件了,因此川沙设县辖市才成为可能。假如镇的有一些村经济落后,那就对不起,你川沙还是乡——那么川沙的领导为了快点成为县辖市,就会把建设重点放在那些没有达标的村上面去,也就从机制上解决了中心镇区刮下属村的问题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4-10-19
设市条件不宜过低,所以你提的情况一般很少,有的话可以归并到附近乡镇。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4-10-19
老余始终没有搞懂我的意思,我是在问,假如在一个乡(镇)中心挖了一块出来搞了一个所谓的县辖市,那这个乡(镇)剩下的村子怎么办,莫非再设一个乡(镇)来管辖这些村子,又莫非这些村子也由县来管辖?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4-07-10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8 22:38:24的发言:
剩下的那一大驮村怎么办?

中国没有市建制几千年,乡、镇作为一级行政建制的历史也不长啊。没有乡、镇的管理,村还是照样存在了几千年。而且,大连、石家庄、哈尔滨等城市都不是中心城市带动发展起来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4-07-09
以下是引用hechengzi在2004-7-8 22:48:53的发言:
我闭嘴。甘拜下风。[em26]

对于按聚落特点设置市、镇、村建制,老兄持赞成或反对的立场无可非议,本人也表示尊重,只是希望搞清楚反对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行政区划建制体系。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4-07-09
补充一点:我的方案里,真正城区的区(就是府辖下的区)级别是乡一级的,街道是村一级的。所以现有地级市的城区范围小的区区划维持原状(政府部门设置要精简),级别降一级即可,范围过大的可以分置2个乡级区。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4-07-09
上海都能改府,地级市不能?
所以我最赞赏尹人的方案,(这不是我的方案,是我对尹兄方案的理解)
1可操作性强,一一对应,至于区,改县或者并入县就OK了
2容易操作,全国一日之内就能完成转变。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7-8 20:03:5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7-8 16:43:59的发言:
尹人的方法很容易,所有的地级市改府,以下都改了
改革就成功了
中国最完善的区划就诞生了。
大家解散,不用再研究了。

错了,一般小市你这样改改名字貌似就顺了。但是地级市的区,直辖市的区怎么改,问题就大了。
[/quote]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4-07-09
我特地去书店买了一张浦东新区地图。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4-07-09
州长,研究真细。敢问你的资料哪里来的?或是怎么搜集的?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4-07-08
像现在叫界龙村的由于现在行政区划体制束缚,即使有7亿的GDP,96%的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也只能叫村,这难道有利于城市化吗?在级别不变的前提下把他改称为界龙镇完全应该!
把镇设在村级、把市设在乡级才能够从下到上基础牢固的快速实现真正的长久的城市化。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