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先分省,省县直管将是中国的特大灾难!
设地级,是因为县数太多,省政府难以直管。
如果不先分省,省直管的县仍然太多;
其结果不是难以公正,就会缺泛效率。
——直管仍然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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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的改革,总体上可以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是目前各省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个步骤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各自均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第三个步骤是市的改革,合理扩大市辖区,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的管县的地级市(级别可保留),省真正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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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行的行政区划不变,
省直管县后,各省所辖的市县数为(2003年底的数据):
四川156个 河北147个 河南127个 云南125个 山东108个
山西107个 湖南101个 陕西93个 江西91个 广西90个
新疆90个 广东89个 内蒙89个 贵州82个 甘肃81个
安徽78个 黑龙江78个 湖北76个 西藏73个 浙江68个
福建68个 江苏66个 辽宁58个 吉林49个 青海40个
重庆25个 海南18个 宁夏18个
其中,
超过80个市县数的省区,
应该先分省后,再实行省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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