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前提:
1.基于现有民族自治制度框架,保持自治区名称不变,不改自治省,规避修法
2.自治民族变更为新疆四大主要民族(汉、维吾尔、哈萨克、回)中的三个少数民族(人口均超100w),同时以主体民族过多为由省去各民族名称将名称变为新疆自治区
3.根据不重复设置的规则,现有哈萨克、回二族的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分别改为地区、县、乡
4.不涉及兵团市
初期县级及以上调整: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市 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 无县级及以上调整
哈密市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改为巴里坤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改为昌吉地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改为木垒县
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 焉耆回族自治县改为焉耆县
撤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伊犁地区 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变更为自治区直辖 奎屯市由克拉玛依市代管
中后期县级以上调整:
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合并(县改区:昌吉、阜康、乌鲁木齐县),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合并(塔城改区,白碱滩区并入乌尔禾区、奎独乌合并设立奎屯区)。
撤地设市: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改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改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改区)、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改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