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是2个事情,行政区划体系是行政区划体系,公务员制度是公务员制度。
行政区划体系解决的政区的划分、政区的层级(统辖关系),减少层级是我国未来行政区划改革的必然趋势,这点是不能含糊的。重庆的政区层级的改革无疑是符合这个发展趋势的。
而公务员的考核、录用、退出问题是公务员制度本身的问题,当前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退出机制,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由于公务员制度的缺陷而出现的公务员人员为患的情况,不应该把屎盆子扣在政区层级改革上,虽然这是行政区划改革所应该考虑的一个因素。
中国的改革应该是全方位的改革,政区层级的改革只是一个方面,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也是一个方面,而且是应该跟进的一个方面。
正如我们常说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应该以此来否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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