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区划单位有层级没有等级,中国是既有层级更有等级。
中国为什么要精简区划,解决至少是部分解决机构过度臃肿问题。
中国能像意大利和西班牙那样一个大区管辖一个省却没有机构重叠之嫌吗?
能像德国那样大州设专区层级、小州不设吗?
能像美国那样几十个人的小县与上千万人的大县同时并存,却因为设置规模形式完全不同的“政府”而得以正常运作吗?
就连像昔日的国民政府时期大省设行政督察区而小省如东北九省不设、即便是设行政督察区也是采取专员兼县制度都不能。
与现在的台湾相比,同等规模的县市,“县市”级领导人台湾只有二三个人,而大陆却多至二三十个人。
虽然,像重庆那样的“省”直辖县有机构高配之嫌,但与叠床架屋设地级市机构既高配更是扩编相比,两害相权取其轻,哪一个更合理不言而喻。
行政省直管县最核心的先决条件并非“缩省并县”,而是“简政放权”,这也是一种民主改革的倒逼形式。
而且,中国目前要想实行三级区划体制,在三四十个左右的省级区划单位和三四万个乡镇级基层区划单位之间 的中间区划单位数量保持在一千个左右,也就是说,最高层和最基层基本不动,只要改革中间层,就能实现管辖幅度三四十个的合理范畴。而最接近于这个数字的是数量为二千多个的县而不是三百多个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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