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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撤县设市——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的流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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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4-20
请参考:

民政部对建德撤县设市十分重视,部长崔乃夫以及行政区划司、地名管理司负责人和政区划审核处负责人,先后于1989年4月13日、1990年4月21日和1991年4月27日,由浙江省民政厅领导陪同,到建德进行全面考察。民政部考察组认为,建德撤县设市的条件基本成熟,并对建德成为一流旅游城市寄予厚望。1992年3月24日,民政部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批复浙江省建德县撤县设市的请示》经国务院批准,于同年4月1日以民行批[1992)33号文下达《关于浙江省撤销建德县设立建德市的批复》:“同意撤销建德县,设立建德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建德县的行政区域为建德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省人民政府于4月25日以浙政发(1992)101号文件下达《关于撤销建德县设立建德市的通知》:“建德撤县设市后,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原来的计划、财政体制不变,行政管理委托杭州市人民政府代管。”至此,建德撤县设市获得正式批准,前后历时3年9个月。

这里面的行政程序:“经国务院批准”,这几个字还是有民政部与国务院之间的工作行文。

另外,90年代的撤县设市,省府《通知》文也是重要文件,因为民政部那时候的文不明确代管关系,需省府文件明确。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4-20
县级市委托设区市代管,看着太别扭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1-04-20
个人觉得,撤县设市比撤县设区应更慎重。顶楼披露了不少相关信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04-20
这里的上报是需要上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办公会议)讨论的。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后在回文批复,民政部是当场就知道结果的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1-04-20
回 万佛湖人 的帖子
万佛湖人:县级市委托设区市代管,看着太别扭了。 (2021-04-20 15:34)

有的是民函,有的是国函,有的指明代管,有的指明省直辖,不同的批复就不知道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



[ 此帖被lhqsrc在2021-04-21 19:2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1-04-2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有的是民函,有的是国函,有的指明代管,有的指明省直辖,不同的批复就不知道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
[图片]
 (2021-04-20 19:28) 

由国务院批复时,地级市下面的县撤县设市,地辖县级市改由地级市代管,撤地设地级市时,涉及的县级市都是说明是“由省直辖”。由各省区的批复中,再自行加上由地级市代管。
88年4月县改市的批复权下放到民政部时,最开始是用的“民行批”(民政部行政区划批复),这时县改市等还是沿用国务院批复的规则。
93年9月民政部的批复规则改变,撤县设市等,涉及的县级市不再写明“由省直辖”4个字。但国务院撤地设市等批复中,涉及的县级市仍存在“由省直辖”4个字。
96年,国务院的批复规则改变,如果是撤地设地级市,并地入地级市,析地设地级市,那么涉及的县级市仍采用“由省直辖”的规则;但析地级市设地级市、地辖县级市或地级市代管县级市划归其他地级市时,涉及的县级市不再采不明确的“由省直辖”(93年设立罗定市,罗定市就是由省直辖;94年设立地级云浮市,罗定市还是由省直辖),而是明确“由某某市代管”(见设立地级泰州市和宿迁市,以及荆门市扩容)。这是部院批复中,首次出现“代管”,之后国务院一直使用此规则(包括撤销地级巢湖市)
00年民政部的批复由“民行批”改为“民发”
02年民政部的批复由“民发”改为“民函”
02年县级市代管地级市的变更,由省区政府自行批复
13年民政部的批复规则改变,撤县设市、析县设市由地级市代管的,明确由省区直辖,地级市代管;由州辖的,明确由自治州管辖;唯有地辖的,只涉及撤县设市、析县设市等。(由于之后国务院批复的撤地设市,均不涉及县级市,所以不知道国务院是否同步改变规则)
16年国务院收权,县级市代管地级市的变更,由国务院批复

================================

后来下放批复权之后,就一直是民政部下文,文中有“经国务院批准”6字。

如东宁市的批文:

民政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的批复

文号:民函[2015]361号
颁布日期:2015-12-15
执行日期:2015-12-15
时效性: 现行
有效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牡丹江市东宁县设立东宁市的请示》(黑政呈〔2014〕6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以原东宁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宁市的行政区域,东宁市人民政府驻东宁镇通政路1号。东宁市由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民 政 部
2015年12月15日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21-04-20 21:57重新编辑 ]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1-04-20
地名司考察后
区划司考察,
再部长考察定调,报国务院等通知。
以国务院批文为准。

如今都不过问部长,也不用考察,更不需要国务院通知,真是乱了套。

县升市就是民政部长定调,他就是国务院该方面该层级的“顾问”。部长对县行驶批复权,可见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划也同样行使批复权。分管业务副总理(包括广东书记)有权对副省级城市乃至较大的市行使区划批复权。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1-04-21
回 wccqzxs 的帖子
wccqzxs:地名司考察后
区划司考察,
再部长考察定调,报国务院等通知。
以国务院批文为准。
....... (2021-04-20 21:08) 

考察好像还是有的吧?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1-04-21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由国务院批复时,地级市下面的县撤县设市,地辖县级市改由地级市代管,撤地设地级市时,涉及的县级市都是说明是“由省直辖”。由各省区的批复中,再自行加上由地级市代管。
88年4月县改市的批复权下放到民政部时,最开始是用的“民行批”(民政部行政区划批复),这时县改市等还 .. (2021-04-20 20:29) 

只能等一个阿克苏地区撤地设市批文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1-04-21
回 wccqzxs 的帖子
wccqzxs:地名司考察后
区划司考察,
再部长考察定调,报国务院等通知。
以国务院批文为准。
....... (2021-04-20 21:08) 

区划地名是一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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