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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南行政区划改革设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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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2-02-18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22-02-20) —
1.保留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加挂“海南自由贸易港管理委员会”牌子(仅加挂牌子,不是独立机构,与海南省政府一体运作)。
2.撤销地级市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XX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南省政府的派出机关。
    保留三沙市。
    海口所在的片区管委会加挂“海口市人民政府”牌子(不再保留海口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委)。
    上述管委会是城市型功能区(类似于开发区、高新区),不是区域性派出区(专区、地区、盟等)。
3.保留县一级行政区,推动撤县设区设市。
4.渐进地取消乡镇一级区划,改为“坊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作为“共治”区域。
    社区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派出机关,其领导一部分由上级政府委派 + 一部分由居民自治选举产生。
    社区委员会可以受委托承担部分政府职能
5.改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居委会/村委会保留,但不再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单纯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存在。

综上,构建出“省┈┈(片区)┈┈县市区┈┈(坊/社区)┈┈(村委会/居委会)”两级政府,五级管理的区划格局。


附:
同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跨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
法院系统
一、高级法院
海南省设立高级人民法院不变。
二、中级法院
各片区不设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人民法院下辖若干专门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1.审理刑事案件的“海南刑事中级人民法院”
2.审理行政案件的“海南行政中级人民法院”
3.审理海事案件的“海南海事中级人民法院”
4.审理商事案件的“海南商事中级人民法院”
5.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海南知识产权中级人民法院”
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的“海南家事中级人民法院”
7.审理金融案件的“海南金融中级人民法院”
8.审理其他民事案件的“海南普通中级人民法院”。
(全岛共8所,当前则为:5所)
9.保留三沙市中院。
三、基层法院:
1.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按片区设4~5所行政基层法院。
2.刑事案件按片区设4~5所基层法院。
3.海事、金融、知识产权案件不设基层法院。
4.商事案件按片区设4~5所基层法院。
5.家事案件按片区设4~5所基层法院。
6.其他民事案件按片区设4~5所基层法院。
   以上全岛共20~25所基层法院(当前22所)。
7.三沙市西沙、南沙区各设基层人民法院。
上述三级法院法官,除三沙市外,均由省人大及常委会任免。

检察系统:
省检察院不变。
各片区设市级检察院。
2-3县区设一所县级检察院。

监察系统:
省设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不变
各片区设纪工委监察工委(省派出)
各县设纪工委(省派出)监委(县人大选举任命)


[ 此帖被钒钇在2022-02-18 17:1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2-02-18
设几个片区?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2-02-18
五级管理还是层级太多。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2-02-18
从法院的工作量来说,民事商事相关>>刑事相关>>其他。所以在法院这块,其实楼主这个分法还是比较科学。

但按你这个分法,那个所谓普通民事中院,实际上只剩下了人格权、物权、劳资纠纷三块业务了,叫“普通”有点名不副实。不如把人格权也移交给家事中院,剩下的两块业务,就合称为“物权与劳动中院”。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Tell me what did I get
I kept my promise man
Show me the promised land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2-02-18
乡镇可是列入宪法的正式的行政区划层级,竟然不设政府?搞什么共治?瞎搞!
欢迎扫描二维码头像关注行政区划代码的演变史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2-02-18
回 华人 的帖子
华人:乡镇可是列入宪法的正式的行政区划层级,竟然不设政府?搞什么共治?瞎搞! (2022-02-18 16:05) 

但宪法开了口子,允许设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的存在,实际上早已挑战了乡镇一级行政区划。设立街道办之后,原乡镇被撤销,其辖区成为区/市直辖区域。社区委员会的模式,已经在上海川沙新镇试点,作为镇与村居之间的机构,但是这样无疑增加层级,所以完全可以尝试撤销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立社区委员会,作为居委会与县政府之间的过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2-02-18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从法院的工作量来说,民事商事相关>>刑事相关>>其他。所以在法院这块,其实楼主这个分法还是比较科学。
但按你这个分法,那个所谓普通民事中院,实际上只剩下了人格权、物权、劳资纠纷三块业务了,叫“普通”有点名不副实。不如把人格权也移交给家事中院,剩下的两块业务,就 .. (2022-02-18 15:28) 

按照最高法的民事案由规定来分,普通中院管辖物权、合同(规定里合同与商事案件是分开的)、人格权、侵权责任四大类案件,当然还有劳动案件,还是占民法很大一部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2-02-18
这样搞估计不行,从社区层面来说,别国的经验也都是两个层次的自治,实际上是三级。户为自然单位,上面是分组,几户一组这样的(一般不低于五户,不高于30户),组以上是小区、自然村等自然单位,这个是一个自治体,他们自治的根本是熟悉和有共同的生活空间,但是这个自治体太小了,并不能完成现代社区建设的责任,所以在这个自治体上再形成一个更大的组织,就是联合自治体,联合自治体就是社区了。当然可以比现在的社区大得多,苏州这边的城市社区一般1万多人5个小区,不足一个学区。而一个城市社区的联合自治体基本上和一个学区可以一致了。农村的话可以围绕一个学区分成几个联合自治体,也就是几个联合自治体公用一个学校,这样也是可行的,这样就不至于面积太广大联合自治体无法运作了,那么农村的联合自治体多大呢,我觉得最好不低于5000人,四个联合自治体2万个,刚好相当于以前的一个小乡,也刚好可以有一个小学。

社区自治的结构就是:
城市型,一个社区相当于一个小学学区,社区联合自治体-小区自治体-小组-家庭户或个人。
农村型,四个农村联合自治体相当于一个小学学区,农村社区联合自治体-自然村自治体-小组-家庭户或个人

以海南来看的话,一个县超过三十万人的不设乡镇就管不过来了。

另外从组织机构来看,现在的县的组织机构太过庞大,根本就是大而不当,海南用县来代替乡镇的话,除非真的下大力气将这些县都改为叫做县的乡镇,否则行政成本依然太高,发展不起来。现在三亚的区就显得不是太合适了,三亚的区本来应该是叫做区的乡镇,但是现在设置的机构显然比乡镇多太多了,比别的地方区镇合一的也多,就达不到效果了

在社区基层我比较推崇自治模式,不赞成现在的模式,但是在联合自治这个层面我比较赞成政府参与以达到更加专业化以及可以切实的完成一些事务,比如新冠防控这种自上而下的指挥。社区如果采用自治模式的话,现在城市社区可以扩大一倍,农村社区至少可以扩大三倍。
在乡镇街道基层方面我比较赞成区镇、区街合一模式,现在不支持三亚这种县级区直接管社区的模式,容易失控。非常支持乡镇街道合并,一直合并到30万人都不算多
[ 此帖被youyuan在2022-02-18 17:2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2-02-18
撤销地级市,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XX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南省政府的派出机关。  ——这是有病么?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2-02-18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撤销地级市,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XX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南省政府的派出机关。  ——这是有病么? (2022-02-18 18:06) 

遵循“把海南当做一个城市来发展”“全岛建设自贸港”的精神,统筹全省上下一盘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2-02-18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撤销地级市,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XX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南省政府的派出机关。  ——这是有病么? (2022-02-18 18:06) 

没病。三沙市总共2333人还设置两个基层法院呢。所以流氓多着呢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2-02-19
民庭、刑庭、经庭是不分院的,因为很多案件往往容易互相换庭。换庭在同一个法院内很方便,但在两个法院之间就很麻烦,经手人多一倍不止,效率反而下降一半不止。


尤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分两个法院来审的话,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在执行方面也会尴尬得一B。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2-02-19
捉个BUG,“海口所在的片区管委会加挂“海口市人民政府”牌子(不再保留海口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委)。”这条是不行的。按照宪法精神,人民政府必须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没有一级人大,就不可能有一级政府。

所以要么保留海口市建制,要么改设海口地区由省政府派出行政公署或行政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2-02-19
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成立南海建设兵团。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2-02-19
海南很适合省县直辖,海口、三亚不分区也是可以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2-02-19
回 jshliu 的帖子
jshliu:海南很适合省县直辖,海口、三亚不分区也是可以的。 (2022-02-19 21:00) 

海南吃的苦头还不够,那么小规模的县能干什么。三亚也是赶上这次东北移民潮了,不然能有多少人?
说当着一个市来发展,省政府又不去承担市的责任。无非就是唱高调罢了。真当着一个市来发展,那海口三亚之类的就相当于浦东新区之类的特殊区啊,其他的县市就相当于区啊,海南就能这么看着这些规模如此小的县市区去霍霍金钱?所以结果是一样,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2-02-19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捉个BUG,“海口所在的片区管委会加挂“海口市人民政府”牌子(不再保留海口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委)。”这条是不行的。按照宪法精神,人民政府必须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没有一级人大,就不可能有一级政府。
所以要么保留海口市建制,要么改设海口地区由省政府派出 .. (2022-02-19 11:37) 

没事,全国人大作个决定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2-02-19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民庭、刑庭、经庭是不分院的,因为很多案件往往容易互相换庭。换庭在同一个法院内很方便,但在两个法院之间就很麻烦,经手人多一倍不止,效率反而下降一半不止。
尤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分两个法院来审的话,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 (2022-02-19 09:00) 

最高法院出个司法解释,明确管辖就可以了,另外我是赞同审执外部分离,把执行剥离出法院系统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2-02-19
回 萨德侯爵 的帖子
萨德侯爵:捉个BUG,“海口所在的片区管委会加挂“海口市人民政府”牌子(不再保留海口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委)。”这条是不行的。按照宪法精神,人民政府必须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没有一级人大,就不可能有一级政府。
所以要么保留海口市建制,要么改设海口地区由省政府派出 .. (2022-02-19 11:37) 

当然,保留海南省政府,与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也是可行的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2-02-19
海南要是真的按照单一市管理,撤销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地级市,全部加挂新区管委会牌子。然后三亚的各个区明确为新区的分区,实际上是三亚的镇,实行区镇合一的管理模式,所以全部按照镇级编制,三亚的整体级别可以上调到正厅,各区的级别可以上调到正处,但是编制必须按照县和镇来,所有的教育,医疗等该归县管理的事务也全部收归三亚,不应该放到区镇,而区镇只应该负责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事务。所属的各县全部打回原型,县就是正处级,哪有高配到正厅级的道理。
然后再以三亚为模版去套海口、儋州,各县既然已经打回正处,逐渐往地级单位合并也是没有问题的,人口低于50万的县本就不该存在,该并的并。持之以恒的调整,很快就能调整到位的。

各正处级区镇合一单位原则上不低于10万人不高于50万人,所辖社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个,就按照这个配置去整合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2-02-19
撤销地级市,又保留三沙市?推动撤县设区?你这反复左右互搏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2-02-20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撤销地级市,又保留三沙市?推动撤县设区?你这反复左右互搏 (2022-02-19 23:07) 

三沙市不属于海南自贸港规划范围,不纳入海南自贸港法规定的“行政区划改革”的范围,继续保留不动不是很正常吗?
推动撤县设区是遵照“把海南全岛当做一个大城市来发展”的理念,设的区是海南自贸港片区的分区,不是地级市的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2-02-20
海南划归广西。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2-02-20
回 钒钇 的帖子
钒钇:三沙市不属于海南自贸港规划范围,不纳入海南自贸港法规定的“行政区划改革”的范围,继续保留不动不是很正常吗?
推动撤县设区是遵照“把海南全岛当做一个大城市来发展”的理念,设的区是海南自贸港片区的分区,不是地级市的区。 (2022-02-20 12:45) 

把海南当成一个城市?真是可笑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2-02-20
回 钒钇 的帖子
钒钇:最高法院出个司法解释,明确管辖就可以了,另外我是赞同审执外部分离,把执行剥离出法院系统的。 (2022-02-19 22:06) 

执行没有法院权限很麻烦的,执行剥离后,出现任何执行案件,都会要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成本多高?三倍不止。因为只有审判方才最知道案件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审判方直接出人执法,才最容易到位;隔了一个部门,审判方就要和执行方进行人力沟通;而2个部门的方向不一致时,沟通成本就成为最大的成本,比执行成本要高得多(至少+1倍成本),时间也拖得更长(再至少+1倍成本)。这对受害方是极其不利的。
而且执行往往不能一次到位,多次不到位,就是下一场官司。受害方不仅要奔波于审判部门,还要奔波于执行部门,凭空消耗受害方更多的精力、金钱与时间。

现在的行政执法局,就是执行剥离。当然,这种剥离对老百姓是利大于弊的。因为以前是本部门执法,会人为给老百姓制造不合法、不合规的案件,这样滥用权利的很多。执行剥离后,本部门没有了执行权,没有了滥罚动力。这里也有不利的是,一些影响不大的老百姓弄出来的不合法行为,也不愿监管了(用1万元的行政成本去处理一个1百元的案子,出1个你会表扬,但多了你会也会说滥用官帑了,尽处理些屁大的事)。
而执行部门没有行政部门的派员,是不能独立出动的,必须联合执法。所以设立行政执法局后,在行政部门滥权方面对老百姓是有好处的。当然也有弊端,就是对老百姓弄出来的不合法行为(如黑店)的约束(监管)更弱。

但法院不同,原告或检院不告,法院是不能人为凭空制造案件的,没有这个方面的滥权。而且法院案件对施害方和受害方有直接面对面关系(不像黑店,与合法店有关系,但没有直接面对面关系)。所以执行剥离,上面那种对老百姓的好处就没有了;但弊端却仍然存在,即对施害方的约束更弱,反过来就是对受害方不利。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22-02-20 17: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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