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搞估计不行,从社区层面来说,别国的经验也都是两个层次的自治,实际上是三级。户为自然单位,上面是分组,几户一组这样的(一般不低于五户,不高于30户),组以上是小区、自然村等自然单位,这个是一个自治体,他们自治的根本是熟悉和有共同的生活空间,但是这个自治体太小了,并不能完成现代社区建设的责任,所以在这个自治体上再形成一个更大的组织,就是联合自治体,联合自治体就是社区了。当然可以比现在的社区大得多,苏州这边的城市社区一般1万多人5个小区,不足一个学区。而一个城市社区的联合自治体基本上和一个学区可以一致了。农村的话可以围绕一个学区分成几个联合自治体,也就是几个联合自治体公用一个学校,这样也是可行的,这样就不至于面积太广大联合自治体无法运作了,那么农村的联合自治体多大呢,我觉得最好不低于5000人,四个联合自治体2万个,刚好相当于以前的一个小乡,也刚好可以有一个小学。
社区自治的结构就是:
城市型,一个社区相当于一个小学学区,社区联合自治体-小区自治体-小组-家庭户或个人。
农村型,四个农村联合自治体相当于一个小学学区,农村社区联合自治体-自然村自治体-小组-家庭户或个人
以海南来看的话,一个县超过三十万人的不设乡镇就管不过来了。
另外从组织机构来看,现在的县的组织机构太过庞大,根本就是大而不当,海南用县来代替乡镇的话,除非真的下大力气将这些县都改为叫做县的乡镇,否则行政成本依然太高,发展不起来。现在三亚的区就显得不是太合适了,三亚的区本来应该是叫做区的乡镇,但是现在设置的机构显然比乡镇多太多了,比别的地方区镇合一的也多,就达不到效果了
在社区基层我比较推崇自治模式,不赞成现在的模式,但是在联合自治这个层面我比较赞成政府参与以达到更加专业化以及可以切实的完成一些事务,比如新冠防控这种自上而下的指挥。社区如果采用自治模式的话,现在城市社区可以扩大一倍,农村社区至少可以扩大三倍。
在乡镇街道基层方面我比较赞成区镇、区街合一模式,现在不支持三亚这种县级区直接管社区的模式,容易失控。非常支持乡镇街道合并,一直合并到30万人都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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