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构设置建议:党办兼人大办,两块牌子。领导组织部(公务员局)。负责人事工作。
府办:管理信访、外事等。领导发展改革局(含统计、能源、物资等)、财政局。负责计划、财务工作。
政协办兼统战部,两块牌子,管理民族、宗教、港澳、台湾、侨务、民主党派、无党派、新社会阶层、民营经济、党外知识分子等事务。加挂
民政社会事务局牌子,负责原团委、妇联、残联,原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工作。
宣传部兼文化教育局,管理原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系统全面事务。
政法委兼司法警务局,管理原司法、公安、消防等事务,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驻地军队等部门。
纪委兼监察委主任,领导审计局。
经济委,负责工业、服务业、农业及其他产业发展。
国土委,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
其他各局委办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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