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等级匹配官职是有必要的,官员要讲级别、有匹配的级别体制才有利于官员流动。
第一步,先合并乡镇,以面积、常住人口2个指标,分平原、丘区、山区、高原(单指青藏高原)4个地理区裁定合并保留标准。面积、常住人口一项都达不到的进行合并。
第二步,合并县、区、县级市,以面积、常住人口、财政收入(一般预算)3个指标,分平原、丘区、山区、高原(单指青藏高原)4个地理区裁定合并标准。面积、常住人口、财政收入一项都达不到的进行合并。
第三步,地级市拆分,按城区常住人口、市本级财政收入、周边县规模和距离综合考虑,拆分部分带动能力差地级市,剥离距离远的县进行省直管。
第四部,重组管理层级,直辖市可适当扩容,通过适度合并,根据人口而定,省部级,下辖正厅级区,乡镇街道正处级;副省级市为经济发达、人口较多的设区市和大部分省会城市,副省级,下辖正厅级区、副厅级县,街道正处级、乡镇副处级;地级市为现设区市中有一定带动能力的设区市,可剥离个别县、县级市,正厅级,下辖副厅级区、正处级县,街道副处级、乡镇正科级;副地级市为现设区市中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的地级市转设,剥离管辖县,由下设区合并而来,取消设区,市直管乡镇街道,或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较多的县级市、县转设,副厅级,街道副处级、乡镇正科级;县级市、县调整后,正处级,乡镇街道正科级,个别乡镇街道可配副处级。
根据人口和管辖规模来确定市、县、区、乡镇、街道级别。如3万人的县肯定不能与100万人口的区都为处级;1000人的乡镇和10万人的街道也都为科级。干部配备也应有所区别。
比如,四川,成都市升格直辖市,剥离个别较远县,其他所有设区,区均为正厅级;四川拆分或不拆分,省会为副省级,下辖区为正厅级、县为副厅级,街道为正处级、乡镇副处级;拆消资阳市,资阳市和雁江区合并为副厅级市,市区内规模较大的街道为副处级,乡镇为正科级。省直管的射洪市为副厅级,省直管的通江县为正处级,县城所在地乡镇可配副处级。
干部管理也较为合理,比如省会的下辖区街道管理20万人口书记正处级可以到省内小县作县委书记。
[ 此帖被ytennen在2023-03-04 16: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