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
行政区划最大的问题就是地级市过多,多达17个,与山东、河南相当,仅次于广东、四川(21个),以安徽省的
人口、
经济规模与土地面积衡量,无疑是滥设地级市了。这种局面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城乡分割的计划经济年代,当时国家对安徽的定位是能源与原材料供应省份,因此对两淮煤矿区、马鞍山钢铁工业基地、铜陵有色基地以及省会合肥区切块建市,只管辖周围几个郊县。而广大的农村则归于地委和行署领导。后来在“地管市”的浪潮中,各地纷纷“撤地设市”,地区从一级虚的区划,省委省府的派出机构,变成配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各套班子的一级政权。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割的
行政区划也就由此保存下来。
这样的
行政区划缺点无疑是很明显的。一是叠床架构、机构重叠。
二是行政区划犬牙交错,相邻
城市之间相互竞争,难以形成合力,建设区域
中心城市。
三是中心城市
辐射力与管辖范围不匹配,大马拉小车,小马拉大车。
兹做以下调整
1.芜湖市与马鞍山市合并成立新的芜湖市
2.铜陵市与池州市合并成立新的铜陵市
3.宿州市砀山县、萧县划给淮北市
4.阜阳市颍上县划给淮南市
5.滁州市凤阳县划归蚌埠市
6.撤销巢湖市,和县划给芜湖市,居巢区、含山、庐江、无为划归合肥市,居巢区改为县级巢湖市
7.撤销亳州市,谯城区改为县级亳州市,划归阜阳市;涡阳县划给淮北市,利辛县、蒙城县划给淮南市
8.黄山市复名徽州市
宣城、安庆、六安市维持不变
[ 此帖被燕山雪在2011-11-26 22:3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