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止政企合一体制。分别设立新的伊春市人民政府和伊春林业管理局。
2、撤消西林区。
3、政企合一区取消行政区的建制,保留森工企业的建制。
4、原美溪、乌马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十个区行政区 域划归伊春区管辖。
5、以原南岔、带岭、金山屯、西林四个区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南岔区(注:新设的南岔区,原南岔区为南岔林业局)。
6、将金山屯林业局、南岔林业局、朗乡林业局划归合江林业管理局管理。
7、将铁力林业局、双丰林业局、桃山林业局划归松花江林业管理局管理。
调整后,伊春市下辖:伊春区、南岔区、铁力市、嘉荫县。伊春林业管理局下辖:乌伊岭林业局、汤旺河林业局、新青林业局、红星林业局、五营林业局、上甘岭林业局、友好林业局、翠峦林业局、乌马河林业局、美溪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