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觉得乱,是因为没有理清楚
其实很清晰
市最初是从县切出的,其面积与县相当或更小。
不管是直辖、省辖 还是地辖,市就是市,而且与县并列。
问题出现在,有些市可以辖县,导致了(地级)市比县高了一级,面积也随之而增加,达到地区的规模。
自此,市的含义开始跑偏了。
至于(地级)市又代管(县级)市,其逻辑与市辖县相同,只不过加深了混乱而已。
至于直辖市,不需要当作一种单独的类别,
直辖市与地级市属于同一类,其面积都相当于一个地区而已,只不过直辖市上面没有省而已。
所以只存在两种市:
相当于一个县面积的县级市,
相当于一个地区面积的直辖市和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