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看待行政区划,所惯用的一种视角是以级别来看,而同一种级别的的不同区划视为不同的变体而已。
比如认为县、县级市、市辖区,没有实质的区别;地区、地级市、自治州,也没有实质的区别。
以上观点可以视为一种横向的视角。
对于城镇类的政区,还具有一种纵向的视角,即同一个政区主体(建制)在不同的时期,范围可大可小,级别可升可降。
比如 (县辖)镇->地辖市->省辖市->直辖市
就是一个典型的演变路径。
而要接受这种视角,就要抛弃掉认为地级市是由地改市而来,而是认为是地区的驻地市由县级升级为地级。
比如地级聊城市是由县级聊城市(聊城地区驻地市)升级而来,而非聊城地区改置而来。
但是对于县级市,到底是认为它是县改市而来,还是驻地镇升市而来,却比较倾向于前者。
镇似乎并不像各级市那样被视为具有完全市政功能的的政区。
所以演变路径调整为:
县->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
另外,市的源头除了常见的县改县级市,以及少见的县直接设地级市之外,
早期更多的情况是切块设市,由于与母县共存,因此属于新生的政区建制。
如此,可以对今天现存的所有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溯源,看其何时设市,又何时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