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体制如果能够变成2级,肯定是件好事。但是,即使是同级还是有差异的,所管辖地域的大小、强弱、事务的繁简不一,应该有不同的级别和待遇。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也是分大县、小县,大州、小州等。道理是一样的。
我以为,目前可以以撤销乡镇一级政府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原因有:
1。 撤销乡镇一级基本上共识较多;
2。乡镇一级为害三农最甚,是矛盾的焦点;
3。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乡镇政府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无所事事;
4。乡镇政府在行政管理链的末稍,一旦失误,即使发生动乱,也行不成大的气候,影响有限。需要指出:我们的农民是支持改革的。
5。历史上皇权不下县的习惯,农民还是接受的。中国农民有农村自治的历史,在过去农村的统治基础是甲保长和封建族长,现在是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实现起来不是没有条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