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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旧闻:统计出现我国城镇人口占42%令人难以置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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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8-07
— 本帖被 keating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11-24) —
人民日报


统计出现我国城镇人口占42%令人难以置信 专家提出城乡划分标准要讲科学

艾笑 (1988.08.09)


本报讯 记者艾笑报道:近年来,中国城镇行政管辖区域因扩大市管县、
撤县设市、撤乡设镇而不断膨胀。在城镇行政辖区与城镇设置标准严重脱节的情
况下,人口统计出现了1986年城镇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42%的令人难以置
信的数字,严重扭曲了我国城乡人口比例的真实情况。国家教委日前在北京召开
“中国城乡划分标准专家研究会”,将来自各方面的人口学者和专家的有关意见、
建议提交给政府。
  专家认为,制订我国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刻不容缓。这个标准的原则不应
当脱离中国国情;不宜与世界主要国家城镇划分标准相去太远,以失去借鉴比较
的可能;突出城镇特点和性质,不能用“城乡结合”的概念混淆界线;“标准”
规定的条文应简明准确易行。
  专家一致的意见是:居民点聚居的常住人口规模和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是
划分城乡的两项最主要指标,同时适当考虑居民点的行政功能,使城镇设置与各
级政府驻地相结合。把国民生产总值作为城镇划分标准指标,是没有国际先例的
不科学做法。
  关于设镇(即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专家们认为以聚居常住人口2500人
以上、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为宜。
  关于城市等级规模的划分,多数学者主张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至
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至100万人为较大城市,100万至200万人
为大城市,2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
  专家、学者们认为: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具体考虑各种复
杂的政治社会因素,可以允许有特例存在,但必须从严掌握,切忌借口“特殊”
盲目升格,混淆市镇界线和城乡界线。镇区和城市近郊区的地域范围,以农业人
口不得超过市镇聚居常住人口的20%—30%来圈定较为科学。否则,将给政
治、经济活动的安排带来很大困难。
  专家们还指出,为使城镇真正具有城镇特征,我国必须制订《城镇建设和发
展法》,以尽快提高已建制的城镇质量;正确划分城乡标准,必须依靠政府多部
门共同协作努力。*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8-07

艾笑 (1988.08.09)

虾米意思?

文化的三种境界:身历其境、潜移默化、熟视无睹
weibo.com/kkhszdj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8-07

  关于设镇(即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专家们认为以聚居常住人口2500人
以上、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为宜。

镇区和城市近郊区的地域范围,以农业人口不得超过市镇聚居常住人口的20%—30%来圈定较为科学。否则,将给政治、经济活动的安排带来很大困难。

好像没怎么遵守过哦。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8-07
建议而已,谈不上遵守不遵守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8-08

如果一个乡,镇建成区人口有10万,但非农业人口只有六万九,难道还是设不了镇?

这个70%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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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8-08
这种情况可以设一个镇,围绕着它再设一个乡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8-09
不如乡镇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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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8-11
现在的镇设乱了,你去广东北部看一下。除了县城极少数镇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更不要说70%。有的镇政府所在地,也只有半条一条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8-11
县改市了,农村人口就变城市人口了?乡改镇了,农村人口就变成城镇人口了?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8-14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5-8-7 23:08:30的发言:
建议而已,谈不上遵守不遵守


这个是建议,但以前设地级市以及撤乡设镇,是有个类似的标准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8-24

接楼上。

这个建议是1988年提的,根据的是1986年的统计结果。出现这种情况,自然是因为1982、83后大量县改市。

1982年前,城市人口(urbanization地区的人口),多直接指建制市和建制镇人口之和。但在80年代中期后就出现了顶楼所转的情况。

其实,现代各国,基本上该国的建制市和建制镇人口,大多和“城市人口”不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或者统计意义上的“城市人口”是不可能通过严格设市标准来实现的。

只是很可惜,连很多搞研究的人,至今都还是将“城市人口(urban)”和“市人口(city)”两者混淆。

其实现代社会已经不是城乡完全对立的时代了,是不是需要严格区分城乡,都可以重新检讨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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