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在韩城开展计划单列市试点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龙门特刊 作者:宁永泉阅读次数:0 韩城人民期盼已久的省内计划单列市终于有了结果:5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文件,积极支持韩城市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在韩城市开展计划单列市试点。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韩城市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的意见》中指出:韩城市地处陕晋黄河沿岸重要节点,区位优势明显,资源较为富集,有着较好的发展基础和很大的发展潜力,设为省内计划单列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韩城市发展动力,激发创新活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陕西东大门建设步伐。 《意见》确定韩城的发展目标为:经过3到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分别达到400亿元和6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40000元和14500元;城镇化率达到60%,在西部百强县的排名明显提升。到2020年,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比2011年翻两番多,分别超过1000亿元和12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西部领先,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 重点任务是:实施主城区“北进、南伸、西延、东靠”战略,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发展空间,增强人口和产业的聚集能力,建成中等规模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煤炭、钢铁、电力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引进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大企业,以轻工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新型工业强市。重点推进钢铁、焦化、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抓好椒、果、菜、畜主导产业,建成全国最大的花椒种植、加工、研发、出口基地。依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推进“史记韩城·风追司马”等景区建设,打造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加强生态建设,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改善民生。 省上赋予韩城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一)经济管理。赋予韩城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需申请渭南政府审批的事项,直接由韩城市审批;申请省级审批的土地、项目、资金等事项由韩城市直接报省,同时报渭南市备案;省级相关计划直接下达韩城市,同时抄送渭南市。由设区市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权,一律赋予韩城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省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印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等,凡是发送设区市、通知设区市参加的,扩大到韩城市。统计数据由韩城市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对口上报,同时抄送渭南市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发布分地区统计数据时,将韩城市在渭南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财政税收制度。实行省直接对韩城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省与韩城市之间的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从2011年起,省财政按照存量不变、确保既得利益的原则,重新核定韩城市对渭南市本级的上解基数和增长比例(暂定五年不变)。新增财政收入除中央分成外,原则上全部返还韩城市。(三)行政管理体制。韩城市实行副市级建制。对韩城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省直接负责。 省上对韩城的支持政策:在全面落实《若干意见》所给予渭南建设陕西东大门政策的基础上,再明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一是加大对韩城市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十二五”期间,省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韩城市建设,将韩城市上缴省级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直接返还。三是2015年年底前,在韩城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生产企业,按照税前每吨10元的标准由韩城市直接收取煤矿生态补偿基金。四是排污费由韩城市直接收取并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两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附加由韩城市直接收取。五是加大对韩城市建设用地倾斜力度,适度增加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六是支持韩城市大胆改革创新。优先安排各类试点试验。 作者:宁永泉 发布人: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