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香江过客在2005-6-15 20:24:19的发言:关于香港。我一贯主张香港的18个区应该合并成 6 个,如图。 [upload=gif]UploadFile/2005-6/2005615201955173.gif[/upload]
理由是:
1。现时18区数量多,每区人口规模、地理范围较小,政府投放资源的效益低,使得特区政府难以放权,无法落实《基本法》97条关于区域组织可以提供某些服务的规定。
2。各区人口悬殊,小区如湾仔,只有十多万;大区如沙田,六十多万。
3。目前香港岛4区实在是一个完整的地域,没必要分区。
合并成 6 区的好处:
1。合并后每区的人口从100万到150多万不等。 大体上人口少的区域,都是可以发展容纳新增人口的地区。人口多的区域,则属于发展催向饱和,甚至人口出现负增长的地区 。这种区划方式,有利于建制稳定。
2。体现了香港岛原是島原是一个完整的地域,不再分区。6 个区内部的地理和交通联系极为密切。。
3。按照现时立法会的选区划分方法,选区很容易调整到与行政区重合。
4。在新界地区,还基本上保留了传统的乡村地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