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265阅读
  • 30回复

[直辖市]中国的直辖市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3-22
直辖市体制究竟起源于何时何地,概念和具体定义的不同,自然就很难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但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中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前身中华民国,是直辖市体制的重要缔造者之一。从1930年的中华民国《市组织法》明文规定的院辖市开始,到现在已经近一个世纪,直辖市体制似乎依然没有完成其历史使命,反而有任重道远、发扬光大之趋势。
毫无疑问, 在政局动荡的民国时期,只有产出而几无国家投入的直辖市(院辖市)对于国家的财税来源的保障作用至关重要。其枢纽性的地理位置也对于国家的统一与稳定起着促进作用。即便这样,彼时的直辖市相对于省而言,也不具备特殊的政治地位,广州、西安等院辖市甚至还兼具省会的双重功能。这是今天高人一等的直辖市所无法比拟的。
纵观世界,直辖市建制或者说与之相当的区划建制,主要存在于汉字文化圈中的中国(包括台湾)、韩国、朝鲜、越南以及前苏联体系国家,且多是小国寡民社会。而大多数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和我们的东邻日本,没有这个特殊的建制,虽然,目前世界级的大都市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这些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也最高。从某种程度上讲,直辖市体制是一种落后的区划体制。
或者,我们完全可以强调中国特色,即中国不同的国情。那么不妨回到现实中来:没有一个绝对明确的设立标准,高人一等的政治特权地位无时不刻刺激着潜在竞争者们的神经,甚至走火入魔。而已经设立的直辖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个人官场政治秀的表演舞台。
俄罗斯,我们曾经的老大哥前苏联的主要继承者,虽然还把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个前苏联的政治明星作为联邦主体之一的自治市,但已经彻底褪去了政治光环;民主化的韩国,用广域市的名称来稀释直辖市的特别内涵;台湾的五都直辖虽然使得直辖市队伍扩军,然而,彻底的冻省已经使得根本就不具备大陆直辖市政治特权的直辖市与一般县市地位进一步靠近;同为汉字文化圈的日本,更是早在1956年就用一级政区管辖的政令指定都市取特别市而代之。
而我们中国,难度还要逆世界之潮流,继续保留特权直辖市作为某些人表演官场政治秀的舞台吗?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3-22
最后二句红色字,直达要说的;重庆是活的标本!
◥▇▆▅$︻o中國未來在西部;西部希望在青海;青海的明天在格爾木? ≡★≡青藏建設兵團/再再警示國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3-22
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不管作秀作啥,作出效果就是好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3-22
        参照日本的一都二府和德国的三个城市州,中国直辖市也不该超过3个。除了京沪港(港澳)3个国际大都市,其他中心城市还是老老实实做省会吧!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3-22
现状是既得利益没法动,
只好参照日本政令指定市大量升副省级城市,稀释直辖市独大的局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3-22
把直辖市改为省,北京省、上海省、天津省、重庆省。
这样就没有楼主的烦恼了。
      【
◎■■■■】〓〓〓〓〓〓〓〓〓〓》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3-22
回 5楼(jiangxinwang) 的帖子
是啊,这些地方即便是改省,依然会享受特权,那该怎么办?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3-22
楼主论点明确---是想取消直辖市。
但论据不充分---用国外说话不灵。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3-22
把超大城市设为一级政区管理并无不妥,但和特权挂钩就不对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3-22
引用第8楼tayaka于2012-03-22 21:01发表的  :
把超大城市设为一级政区管理并无不妥,但和特权挂钩就不对了。

不知道兄台所谓特权是指什么?

中心城市里来是区域经济的核心,其聚集的经济发展要素、条件等本身就比一般中小城市、农村地区大得多,多得多,特大城市更是如此,能成为直辖市的城市想必又更为超大城市

那么直辖市拥有的发展经济的条件和资源本来就多,这是基本经济规律,而不是什么特权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3-23
引用第9楼曲径通幽于2012-03-22 23:12发表的  :
不知道兄台所谓特权是指什么?
中心城市里来是区域经济的核心,其聚集的经济发展要素、条件等本身就比一般中小城市、农村地区大得多,多得多,特大城市更是如此,能成为直辖市的城市想必又更为超大城市
.......

周边地区的资源会向中心城市转移,确实是社会发展规律,这一点无可厚非。
问题是中国的直辖市比普通城市和省份享有更多的财政和其他政策优惠,人为加剧"马太效应",造成社会不公。
比如重庆直辖后比直辖前享有多得多的财政及其他政策优惠,这是赤裸裸的特权,而不是基本经济规律。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3-23
我之前一个帖子提出过,降低直辖市,提高省会城市

除北京保留作为首都特区直辖市外

天津并入河北作省会
上海并入江苏作省会,南京作安徽省会
重庆划入川东北立三峡省,老重庆市+涪陵市作省会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3-23
回 10楼(tayaka) 的帖子
OK ,你列数据来佐证你的说法吧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3-23
回 6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概念定义的不同自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虽然,在目前的中国,即便是省,也有事实上的级差,如广东、山东近十几年来就一直由政治局委员担任省委书记,但至少这两个省与其他省尤其是沿海省比,并没有享有过多的特权,而且作为中国南北两地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规模都堪称首省的两省,更像清代加内阁大学士衔的直隶、两江总督,是一种实至名归的荣誉,其他省并无太多的怨言。
而直辖市则不同,试想,三千万的重庆市享有比近亿人口的成都省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特权,对于重庆“直辖市”来说,建设好“主城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一俊遮百丑,而对于成都“省”来说,仅仅建设好“主城区”是远远不够的,这种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倒挂的反常现象不但于平民百姓的福祉无益,即便是在体制内,也不利于奖勤罚劣和形成正常的激励机制。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3-30
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很好的想法啊!去除特权,不只是直辖市,还有省会的特权都去掉!市县平级,省县直管!县管农业,市管工商业!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3-30
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有些人只盯到别人享受特权,殊不知自己在省里也享受着特权!最好都取消掉!
[ 此帖被gjyg在2012-03-30 15: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2-03-30
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假如有十几二十个直辖市,那么,这些直辖市的书记肯定不会都是政治局委员;时间一长,直辖市的特权自然就不复存在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4-02
东西南北六大中心城市,政治以北京为首,经济已沪港为首!津渝还在发展和提升当中,澳门就一赌城。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4-02
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引用第16楼仙峰俊俏于2012-03-30 15:32发表的 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
假如有十几二十个直辖市,那么,这些直辖市的书记肯定不会都是政治局委员;时间一长,直辖市的特权自然就不复存在了。

是的,就像唐朝的“府”,起初3、4个很光鲜,到唐末就有10个了;再到宋朝,遍地都是“府”,也就成为比一般的“州”所差无几的一般性政区了。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2-04-03
Re: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引用第18楼hand于2012-04-02 22:10发表的 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
是的,就像唐朝的“府”,起初3、4个很光鲜,到唐末就有10个了;再到宋朝,遍地都是“府”,也就成为比一般的“州”所差无几的一般性政区了。

亁脆如唐宋舊制全部市直屬中央好了。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2-04-03
Re:Re: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引用第19楼南天國士于2012-04-03 11:04发表的 Re: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
亁脆如唐宋舊制全部市直屬中央好了。

直接虚省或者干脆废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2-04-03
回 20楼(gjyg) 的帖子
虚省废省可能么?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2-04-04
Re:Re: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引用第19楼南天國士于2012-04-03 11:04发表的 Re:Re:回 13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
亁脆如唐宋舊制全部市直屬中央好了。

赞同。
地级市合并,改设为都(郡),全国可设100个左右都(郡),都(郡)直管县市区。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2-04-04
Re:回 21楼(曲径通幽) 的帖子
引用第21楼曲径通幽于2012-04-03 23:29发表的 回 20楼(gjyg) 的帖子 :
虚省废省可能么?

坛子里的事有99.999%都不可能!还不是说起热闹得很!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0-04-22
都市省名不正言不順。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