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qsrc:业委会才是东家,物业是给东家看家护院的,需听业委会的话。居委会对业委会有管理权,理论上居委会只能通过业委会对物业间接管理。这好比一个公司聘用的护厂队(保安)一样,公司可以直接管,社区是不能直接管的,就是街道也不能直接管。
(2020-02-27 13:24)
但是现在这个问题比较微妙,尤其是疫情之下
业委会作为最基层的自治机构,但远不够完善和普遍,
所以现在事实上的基层机构还是社区居委会(当然就不是自治的,而是中央集权的末梢)
而物业在其中的位置就显得很尴尬了,
既不是自治机构、也不是中央的末梢,而是物业公司(往往还是房地产公司)的,
是盈利性的或者是“善后性”的公司化管理的机构。
——其实我一直不信任物业这种事物,房地产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卖房,卖完房子之后照理说主要的任务就已经完了,之所以还成立(或者委托)物业公司继续给小区作服务(或管理),其实是一种“售后服务”。
但是凡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买东西的时候花钱容易,售后服务难。
物业费则类似于“Apple Care”那种花钱买售后服务,更何况业主拖欠物业费也是常态。
所以做这种事厂商是积极性不高的。
一旦社会情况有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大幅下滑或者干脆撂挑子不干都是有可能的。
政府主导的回迁小区则情况不太一样,物业一般跟社区是在一起的,两者实为一体,所以物业天然就是基层机构。
另外,人们常把国家比作小区,政府比作物业公司,这个比喻也没错。
但现在是,政府还是政府(社区基层),业委会不少小区也有,物业公司也存在,这三者看起来像是同时存在了三种功能有交叉的机构。
最后一点疑问,就是社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如何配合的?
比如最近的防疫情况,物业公司需要听从社区的安排吗?社区可以给物业公司下命令、下任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