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在质疑地级市的合理性?其实地级市就是参照直辖市来运作的!或者说,直辖市只不过是在地级市的基础上通过提高行政级别高人(地级市)一等而已。既然直辖市的存在是合理的,那么地级市的存在也就合理的!或许,又有人说直辖市的存在是合法的而地级市的存在是不合法的?首先,应该说明的是中国的法律不健全,其次是中国人习惯了说一套做一套,法律也是会选择性执法的,再次,虽然《宪法》中并没有地级市这个概念,但是有设区的市和较大的市的概念。我们是可以把地级市理解为通俗叫法或者口语叫法,而书面语表示则叫设区的市或较大的市。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也没有必要在乎市区是不是真的“较大”,只要行政级别“较大”,只要发展方向和理念正确合理就好了!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做直辖市的梦,想要角逐成为直辖市就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能量!很显然县不行,县级市也不行!唯有地级市还有希望。或许有那么一天,为了架空省级,中央全面直辖所有的地级(含)以上的城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