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的批复》(川府函〔2019〕154号)。批复称,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以原射洪县的行政区域为射洪市的行政区域,射洪市人民政府驻子昂街道人民街106号。射洪市由四川省直辖,遂宁市代管。
原文如下: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射洪县设立射洪市(县级)的请示》(遂府〔2016〕64号)收悉。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以原射洪县的行政区域为射洪市的行政区域,射洪市人民政府驻子昂街道人民街106号。射洪市由四川省直辖,遂宁市代管。
撤县设市各项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设置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