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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中国需要分省的理由不充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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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6-02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5-6-1 20:06:40的发言:

目前我国区划最大的问题是市制问题,解决市制比分省更重要,更利于国家的稳定


不仅仅是市制,还有社区制度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6-02
中国需要分省的理由不充分![em06]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06-05

小弟認為,目前的省制尚稱穩定,不宜胡亂更動。真有必要調整,也許潮州、梅州等粵東一帶併入福建省、將廣安等地併入重慶也就夠了,其他沒多少必要大動。

只看到美國有50州,沒看到美國聯邦政府派駐地方的機關,並非以各州疆界為准,就有些太輕浮了。

首貼作者的基本邏輯還是對的。大國的一級行政區就必然很大;如果恢復「省」的原意,則或許俄國新設的那七、八聯邦轄區可以稱為「省」呢!那麼下一級恐怕就得稱「州」吧!這可是大改,很難很難!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5-06-06
谢谢28楼的支持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5-06-06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5-6-1 20:06:40的发言:

目前我国区划最大的问题是市制问题,解决市制比分省更重要,更利于国家的稳定



还有县制的问题,以及市制与县制的关系问题。不论是对于市制,还是县制,在认识上和运作上都存在着极大的误区和偏差——将市制当作区域建制,将县制仅仅当作非城市地区的区域建制。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5-06-06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5-6-6 11:12:16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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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县制的问题,以及市制与县制的关系问题。不论是对于市制,还是县制,在认识上和运作上都存在着极大的误区和偏差——将市制当作区域建制,将县制仅仅当作非城市地区的区域建制。


总之:


不是省制的问题!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5-06-06

余澜涛

但是,如果我国也实行“市县分离”的区划制度,

那么,我国的市和县的职权应如何划分呢?

您能不能提个方案?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5-06-07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6 11:57:56的发言:
总之:
不是省制的问题!

我实在是看不出省制有什么大问题,只是省制不够完美罢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5-06-07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6 12:03:01的发言:
但是,如果我国也实行“市县分离”的区划制度,
那么,我国的市和县的职权应如何划分呢?
您能不能提个方案?

这正是行政区划应当研究的课题。但是,一些人热衷于如何从市辖县转变为县辖市,试问,美国的纽约,中国的上海、香港,能成为县辖市么?也不能作为特殊放到规矩之外吧?——我还是不给县辖市泼冷水为好。应当研究的和受注重研究的也许是两回事。个人认为,应当从两种建制的设立的基础方面来分为好,属于国家角度的归县,属于聚落角度的归市。实际上,只要我们注意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国外有很多现成的东西可供我们借鉴。
我的感觉是,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聚落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承认聚落的存在与承认家庭的存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无视聚落存在状况下,也就不可能注重聚落的问题。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5-06-08

强烈支持楼主。

为什么要分呢,嫌当官的不够多?

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洗厕所里面最出色的那一个。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5-06-11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5-6-7 12:41:52的发言:

我实在是看不出省制有什么大问题,只是省制不够完美罢了。


那就是需要完善的问题,而不是需要推倒重要或彻底废除的问题。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5-06-11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5-6-7 13:03:50的发言:

这正是行政区划应当研究的课题。但是,一些人热衷于如何从市辖县转变为县辖市,试问,美国的纽约,中国的上海、香港,能成为县辖市么?也不能作为特殊放到规矩之外吧?——我还是不给县辖市泼冷水为好。应当研究的和受注重研究的也许是两回事。个人认为,应当从两种建制的设立的基础方面来分为好,属于国家角度的归县,属于聚落角度的归市。实际上,只要我们注意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国外有很多现成的东西可供我们借鉴。
我的感觉是,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聚落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承认聚落的存在与承认家庭的存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无视聚落存在状况下,也就不可能注重聚落的问题。


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表态支持你的主张,但你的主张我是能够理解的,你主张的市区和许多人主张的市制是本质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中国传统的区划概念。

不过有两点我可以表明:

1、你的“市县分离”(我取的名)制度,是可以借鉴的。

2、你的市制可以通俗的理解为“村委会”的扩大(包括城域的扩大也包括职权的扩大),但是我对中国村委机构和选举制度忧心忡忡!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5-06-11

余澜涛

你的“市县分离”制度,也就是“属于国家角度的归县,属于聚落角度的归市”,或许可以结合中国国情,搞出一个折衷的方案。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5-06-11

有人说河南省人口超亿,比英法德等国还多,所以要分省。有人说新疆土地160万平方公里,比中等国家还大,所以要分省。那么中国人口比整个欧州还多,土地比整个大洋州还大,是不是要“分国”!中国人口多、土地大,必然的省份的人口也多、土地也大,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中国管34个省级区划,这个数量是基本合适的,世界上大部份国家的一级区划数量都少于34个,因此中国没有必要分省!况且以后收回琉球、蒙古、藏南、外兴安岭、西域、岭北等地,也要设立新的省份。


还有中国的区划层次比其他国家都多,所以要撤地级。


等等这些都是站在外国立场看待中国的问题,是错误的。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5-06-11
以下是引用上官懿在2005-6-11 15:12:09的发言:
还有中国的区划层次比其他国家都多,所以要撤地级。等等这些都是站在外国立场看待中国的问题,是错误的。

如果不撤地级,那区划改革要改什么?

世界上较大的国家区划一般分为几级?比如美国分为几级?俄国分为几级?法国英国印度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巴西这些国家都分为几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5-06-16

楼主说的很对。我基本同意楼主。

中国就规模而言,应该相当于若干个美国、日本,在区划上应该比这些国家至少多一级。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5-06-17
对,中国应该比日本多一级,日本是县-市町村两级,所以中国应该是省-县-乡镇三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5-06-17
話說回來,1980年代若沒有推廣市領縣,而是繼續地方行政公署,改回省縣直管也方便得多。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5-06-19
在20年内,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分省,只要对个别省份进行调整即可。比如苏北和皖北是不是可以分别从江苏和安徽划出,再从山东或河南划入若干县市组建一个新的省份。?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5-06-19

因我国是集权国家,行政部门上下级、平级之间缺乏论证与协调,非党政机构的权威及建言孱弱。因而减少行政区划层次是追求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首要途径!就我国目前现有的行政区划层次:省、市、县、乡体系中县、乡作为基层政区被改革的机率相对较小,如果要实行三级制当然首当其冲的是撤消地级,这又导致一个问题的出现----省的管理辐度过大!一个省有的的要有一二百个县级政区,这对于缺乏协调的中国政体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就必须走两条路:要么分省,要么大规模并县。对于这两条路,本人都有设计过方案。

一个是如要分省这个数目不能太少,否则难以打破目前的行政区划格局,地级既使目前能撤消也会因省的管理辐度过大而由无而虚,由虚而实,从而走回头路而汪费周折与成本;也不能太多,这样造成中央的管理幅度过大道理也是一样的。本人认为合理的数目应为55--65之间较为合理。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5-06-19
其实中国各省中,县市数量(自治州整体算1个)在60以下的有好几个,在70以下的至少有10个。这些都是可以不用分省就省县直辖的。100以上的省数量并不多,而且有些是属于县过小的情况。真正麻烦的是江西、陕西这种90个左右县市的情形。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5-06-19
每个省的辖县数目大致也应为20-65个,再多就会出现问题。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5-06-19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5-6-19 16:11:41的发言:
其实中国各省中,县市数量(自治州整体算1个)在60以下的有好几个,在70以下的至少有10个。这些都是可以不用分省就省县直辖的。100以上的省数量并不多,而且有些是属于县过小的情况。真正麻烦的是江西、陕西这种90个左右县市的情形。

自治州整体算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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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5-06-20
以下是引用solpao在2005-6-17 1:22:35的发言:
話說回來,1980年代若沒有推廣市領縣,而是繼續地方行政公署,改回省縣直管也方便得多。


再深追一步,若不是1958年搞“直辖市和较大的市领导县”体制,并因此而修改宪法中有关行政区划的相关条文,使得宪法的市制的本义和内涵出现歧义,市制就不会像目前这样变态,也许县辖市早就顺理成章了,县制也就不会被误解为只能是非城市地区的建制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5-06-20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2 10:18:35的发言:

准确的说是:也许有的地方该分,而有的地方而该合,但不管是分或是合、或是微调,省的数量不能有明显的增加!


明显的定义是什么?10个一下?20个以下?30个一下?

其实只要增加1个就足够明显了,既然已经明显了那就控制不住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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