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管县”试点改革 梅河口和公主岭升格“省管县”
2013·“省管县”
5月23日 全省城镇化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工作座谈会在梅河口召开。省委书记王儒林表示,省委、省政府考虑先选择几个发展基础较好、代表性比较强的县(市)进行“省直管县”工作试点,以体制的突破带动县域超常发展。
5月29日 省长巴音朝鲁主持召开省政府2013年第4次常务会议,贯彻省委部署,研究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方案。
8月23日 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9月18日《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9月23日 梅河口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对接方案。
9月30日 公主岭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对接方案。
当时间一步步推进,我省“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已从2005年过渡性的财政“省管县”试点改革进入深改区。
“中央提出‘十二五’期间,有条件的省市要进行‘省管县’的试点,梅河口、公主岭这两地成为我省试点,意味着我省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动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刘庶明日前对记者表示。
实质性?刘庶明表示,这是相较于2005年财政“省管县”试点改革而言,“那是一次过渡性的,没有进入体制层面;这一次进入到体制层面,应当是全方位的‘省管县’。”不过,“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进入深改区,改革方向也已明晰,8月23日省委常委会议明确提出,做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核心是两个字:放权!
1方案
赋予梅河口和公主岭地级市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吉林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开展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即开始开展。
方案提出:“实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释放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省管
试点市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人大、政协体制和法院、检察院体制暂时不变。)
试点市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接受省委、省政府对应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试点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仍由省委管理,其他正副县级领导干部由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
试点市的统计数据直接向省对口部门上报,并抄送所在地级市。
试点市的经济社会数据单独统计,并计入所在地级市总量。
试点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由省里组织进行。
放权
赋予试点市政府地级市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地级市不再对试点市行使审批和管理职能。试点市政府需报请地级市政府审批、核准的事项,依法改为直接报省政府审批、核准。
原由地级市政府对试点市政府行使的社会管理职责,调整为由试点市政府直接对省负责。
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试点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适宜由试点市政府行使且法律、法规不禁止下放的行政管理权,都要下放给试点市政府。
鼓励
方案要求,把体制机制创新贯穿于试点全过程,准确把握试点方向,勇于突破现有条条框框,大胆探索,务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试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外地已有经验,探索能够充分体现本地特色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
目标
到2015年年底,试点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民营经济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力争在2012年基础上翻一番,城镇化率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在全省县域中处于前列。
到“十三五”末,将梅河口、公主岭两市基本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活力的中等城市。
将梅河口市山城镇、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这两个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财政实力较强的特色城镇纳入全省推进示范城镇建设中,开展扩权强镇改革,赋予其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其向小城市加快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