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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中国传统的行政区划与苏式区划的不同,我认为突出的有三点。一是一元制与多元制之区别,二是城乡合治与城乡分治之区别,三是民族混同与民族自治之别。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我们在建设新国家的道路上起步勿促,而且一穷二白,更没有成熟的行政区划理论,所以在原有区划的基础上,并在民国时期引进西方区划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了苏式区划。
区别一,一元制VS多元制。中国有两千年大一统的传统。中国虽然也在边疆实在管不着的地区实行土司制,虽然在实行“皇权不下县、县下靠宗族”的管理方式,但总的来讲,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中国并不承认多元制政治体制和相应行政区划的合理性合法性。至今,中国都是一个标准的一元制国家。有趣的是,世界上但凡是稍大一点的国家,都是联邦制(多元制政体),比如巴西、印度、俄国、美国、德国等。但中国不行。有精英公知以此为名指出中国传统的劣根性,这个不对。因为,这只是差异,而无关优劣。东方儒家传统的国家,比如日本、韩国、越南,同样不容得国内搞多元化,都是一元制,同样也不防碍发展。
在这一点上,中国没能引进苏联的多元制模式。因为传统力量使然,搞那一套,一个月都撑不了就要乱套。
第二个大的区别,就是城乡合治与城乡分治的区别。苏联虽然与欧美国家对立,但从文化上讲,它是一个标准的西方国家,所以在城乡分治的区划传统上,与西方完全一样的。中国古代则从来都没有城乡分治的概念。自古以来,府、州、县,都是一个区域的“面”的概念,好像中国古代还从来没有“点”概念的区划。府城、州城、县城之内,就是城市,四关之外则是乡村。城乡都归这个区划的长官来管理。有的地方有的时期,城乡的小区划的名字还有区别,比如城里叫厢或者里,城外叫乡或者都什么的。有的时候干脆都一个名,比如保甲,你从名称上搞不清这个保属于城区还是乡下。所以,城乡一体的管理,这个是传统。有人讲,原因是中国古代的城市化率太低,城市从属于乡村,全国基本上就是一个大乡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我不赞同。中国古代的城市化程度其实不低。汉唐宋元时期的世界第一大都市都在中国,估计第二至第十大都市也在中国(没排过)。从比率来讲,宋代中国的城市化率应该不低于20%,乐观的学者甚至估计达到40%以上。城市人口比较最低的时期恰恰在于清代后期到民国时期。所以,中国从城市规模上讲,还是具备城乡分治的社会条件的,之所以不这样搞,主要还是古代的政治文化理念和传统所致。
进入民国以后,实际上已经开始引进西式的城乡分治的概念。当然,引进的是二手货。不是直接学的西方,而是日本学西方,中国学日本。比如民国时期设置的院辖市、省辖市,基本上都是切块设市,所谓院辖市(相当于解放后的直辖市)的面积也不过几十、几百平方公里,几十、百把万人口。如果他们当年知道以后还会有一个大直辖市叫重庆的,非得吓死不可。
解放后,延续了这个作法。无论是民国学西方还是解放后学苏联,一样,因为西方、日本、苏联都是城乡分治和切块设市。这个情况,后来在改革开放以后有所变化,在河北、山西等省现在都没有变化过来,比如邢台市与邢台县、邯郸市与邯郸县、保定市与清苑县、承德市与承德县、石家庄市与正定县、晋城市与泽州县、阳泉市与平定县、长治市与长治县等等,还是完全延续着切块设市的传统,至今都没有完全整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