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转自盘县文明网《解读盘县
撤县设市有关指标》
http://gzpx.wenming.cn/jjpx/201704/t20170428_2729050.shtml 日前,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批复》(民函[2017]7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盘县,设立盘州市。为此,笔者以设立县级市有关指标为切入点对我县设立盘州市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单解读。
一、
人口指标
1、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位居本省所辖县前30%以内或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贵州省所辖66个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只要排省第20位以内(66×30%=19.98),就达到设市条件。2015年,盘县的城镇化率达42%,在贵州66个县中,远高于第20位。
2、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西部地区不低于8万人。经贵州省统计局认定,盘县拟设市区域包含35个村(居)委会,2015年末常住人口达11.39万人,超设市标准3.39万人
二、
经济指标
1、
拟设市区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或人均地方本级公共预算收入连续2年位居本省所辖县前40%以内,即只要高于在第26位以内(66×40%=26.4),就达到设市条件。盘县2014年人均GDP为40896元,排66个县的第5位;2015年人均GDP为45397元,仍排66个县的第5位;2016年人均GDP更高达49557元,2016年县级小康建设通过省级验收。远高于第26位。
2、
拟设市区域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西部地区不低于75%。盘县2014年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2.3%;2015年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0.4%;2016年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0.35%,都远高于75%。
3、盘县矿产资源富集、大中型企业多,建设投资力度逐年加大。2016年末,全县有
规模以上在库工业180家、房地产企业59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38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96家,重点服务业企业42家。从而形成了全县二、三产业的重要基础。按照当前的开采规模和水平,盘县煤炭资源还可供开采200余年
三、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情况
盘县县城从1999年搬迁至红果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大力建设,建成区域不断扩大,
城市功能快速提升,区位优势、后发优势日益显现。一个综合功能健全、
规划特点突出、市政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新型城市已经呈现在人们眼前。红果
交通、通信网络、地下管网、防洪和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等都达到设市要求。低收入人口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全覆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医疗卫生床位数、医生数和养老床位数以及
文化建设等方面,均达到了设市要求。
以上指标说明,盘县撤县设市实至名归。设立盘州市后,这片热土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