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国税、州县税、地方税。
国税由国家征收,部分税种国家专有,其他税种由中央和省区分成。
直辖市的国税由国家专有,特别
行政区暂无国税。
州县税由州市县征收,由州市县二级政府分成。相当于县级市的市辖区,以特别条款,界定为县级市,参与州县税的分成,不参与地方税的分成。
地方税由区镇乡征收,由区镇乡政府分成。县级市城区各
街道,由市政府担当城区地方的角色。相当于
乡镇的街道办事处,以特别条款,界定为乡镇,参与地方税的分成。
1、生产型企业,主要征收所得税。依
规模分税。
大型企业的税收为国税;中小企业的税收为州县税;微型企业的税收为地方税。
2、流通型企业,主要征收流转税(关税、增值税)。依流通范围分税
关税归属于中央;跨国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国税,归属于中央;跨省区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国税;跨越县市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市州税;县市内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地方税。
3、生产/流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数据,确定分税
方案。
4、服务型企业,主要征收行为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依服务范围分税
金融、电信、传媒等行业,行为税、营业税为国税,归属于中央。
企业服务业、服务范围跨越省区的为国税,服务范围限于省内的为州县税。
居民服务业,服务范围跨越县市的为州县税,服务范围限于市县内的为地方税。
5、房地产企业,征收的一般为土地税、契税、所得税。一律为国税。
6、能源采集、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征收资源税
能源采集(石油、矿产、电力等),一律为国税。
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免税。
国有土地上的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为国税。
7、面向个人、家庭征收的,一般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归为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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