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召开的中共海口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对云龙等镇实施计划单列试点的意见。意见指出,海口将在23个镇中,选出
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
人口相对集聚、起步见效较快的镇,分批次展开计划单列试点,使其成为海口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分批次试点 “计划单列镇”将成镇域经济重要载体 从2011年来看,海口10个
中心镇生产总值约45.9亿元,仅占海口市经济总量的6%左右,镇域经济还
规模小,总体发展滞后于海口及海南省平均水平。同时,仍以自发式、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和商贸批发零售业为主,现代农业和工商业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缺失,产业规模化、集聚化程度不高,特色、支柱产业不鲜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也存在。
“计划单列镇”的提出,旨在通过
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和资源配置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提升海口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城乡
一体化探索新路径。区级政府作为镇域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将通过委托、授权等推动事权和资源向镇级下沉,使计划单列镇成为镇域经济发展重要载体。
意见指出,计划单列镇享有政府投资项目在市级年度投资计划单列、专项发展资金在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单列、建设用地指标在市级计划指标单列、党政主要领导适度高配,社会
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健全等权利。
先行先试的“计划单列镇”将会成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明显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发展和社会管理健全有序的典范,海口根据情况将逐步推广。
2016年愿景:三次产业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意见强调,在2016年年末,“计划单列镇”成效明显,成为初具规模、主导产业突出、农民显著增收、镇域特色鲜明,具有较强
辐射聚集效应的卫星城镇。
具体来说,特色优势产业集约发展,三次产业实现融合互动,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海口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计划单列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达2:1左右;建设具有民俗
文化特色的镇墟和若干新型农村社区,并具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办公用房,自来水供水、供气率达100%,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道路、广播电视、互联网、通信等设施基本完善。同时,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率达到60%,农民就业技能大幅提高,农村劳动力基本实现就近就地就业,镇医疗、
教育设施基本配套。
作者:谭邦会
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2w9r13/899423f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