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我是这样认为,东方的成熟的行政区划与市制可能更具有参考价值。当然,我想参考的还有法国。而像美国这样的城市经济占绝对多数的欧美国家的参考价值当然不是没有。
市县分治有台湾的模式,当然中国早期也是这样的模式,如果中国的模式按照当时的轨迹发展可能就会出现台湾当前的现状,当然,中国切块设市之后,没有走县辖市的道路,也就不会出现县辖市脱离县的情况,而是走的县直接改市的道路。这样的缺点是,结果,更加混淆了市县的区别。暂且不论市县区别是否有利于区划和管理。
美国的市县合一,当然会有别于台湾的模式,但是区划的发展当然是要有继承有发展的,台湾的模式当然也就具有参考价值。
狭域市如何避免局限性,或者说避免台湾那样的局限性,而具有美国的先进性,可持续发展性(中国城市化正在进行中,不同美国),这点我不知道如何操作。
的确,中国的市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有严格区别的必要。区划毕竟是为了管理。
具体说到市民管理,或者说市民自治,我也认为在中国目前没有合适的土壤,当然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萌芽,开花结果就更不会出现了。甚至说,所谓自治,究竟用不用割城乡进行,我也是持保留态度的。
我的区划理念是较少涉及市制的,这与我生活成长的环境相关,当然也就具有其局限性。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4-3-5 16:54:36的发言:
大陆参考台湾、参考南朝鲜、参考日本,但那都是中国这一个模具的产物啊。
市县分治不是台湾这样的市县分治法,台湾的县辖市与县域内设市也不是一回事;
而“部分县辖市升格脱离县”之中的“市升格”是中国人的画蛇添足问题,不是市制本身的问题;
“市县合一”就更不是老兄的简单的市县合并;
“既然出现了4这样的讨论,也正说明,台湾搞得狭域市有很大的局限性”,注意是台湾搞的这种狭域市的局限性,而不是“狭域市自身的局限性”;
“也许,美国的体制更加适合狭域市,而中国的体制更加适合广域市”,严格地说是中国的现有体制更加适合广域市,更能变态市制;
如果设立市制不能从功能上与现有的省、地、县、乡体制有本质上的区别,市制何用?
市与县不是简单的级别关系,功能关系哪里去了?
市管县的事,县又管市的事,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能不乱么?
至于“请注意,我所说的广域市并非超域市,基本是县域市,而非当前的府(州)域市”声明,只能证明老兄的“市”实际就是名称不同的县了——当然还有级别上的区别。
在我看来,设立市制就是为了让市民管理自己的一些事物,县也就不再管理这些事物,而不是切块设个什么级别的建制,否则只有村、镇就足够了,还设市干什么?也不是将原来的县变成市,否则就叫县、州、省,再加上原有的县城、府城、省城、都城好了。
这属于最基本的设立市制的思路问题,之后才是如何划分市制的管辖项目问题——不是所有原来的县的权利都要给市的。市的权利、功能没有搞清楚,就谈什么狭域市、广域市、超广域市,有用么?同样是广域市,中外内涵相同么?
说了一大堆似乎无聊又不得不说的问题,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