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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hz:天朝宪法是允许省管县,也允许市管县 (2015-03-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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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阳:县在名义上一直都是省管的,而实际上中间隔了一层,以前是专区、地区,现在是市,但正式称呼还是省管县。如红头文件上xx 省xx县,没有xx市xx县的。 (2015-03-12 11:23)
荒州邈县:开始有点怀疑楼主的语文水平了。本朝的《宪法》只是说较大的市才可以管县,而没有说县必须得市管。大明朝虽然没有这样的《宪法》规定,但只要是个县,都得归府或州管而不可以直隶于布政司。 (2015-03-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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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专区、地区”名义上是虚级,但是现制度下,很容易坐实了。现在不是坐实了吗? (2015-03-12 16:06)
hnhb:对宪法正确理解应该是:对县的管辖有省辖和市辖两种方式,而且一个省内可以同时有这两种方式。 (2015-03-12 14:01)
荒州邈县:如果较起真了,那全面的市管县体制就是百分之百违宪了。法无许可皆不行。《宪法》只规定“较大的市分区、县",而这”较大的市“在本朝已经不是一个模棱两可而是法律地位明确的概念了:截止现在,全国也就49个。比如江苏,除了南京是副省级市外,还有无锡、徐州、苏州三市 .. (2015-03-12 17:16)
zhaohz:管县的当然是少数市,不管县的大多是所谓的县级市。 (2015-03-12 17:38)
荒州邈县:你认为在已经有了”较大的市“这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的同时,再做出其他模棱两可解释的话,合理吗?更何况,何为较大?应该是人口较多和经济实力较强。当今,县级市数量也就刚刚多于地级市而已,大把的地级市本辖人口不如县级市多、经济实力不如县级市强。市长既可以是省级,也可 .. (2015-03-12 18:55)
zhaohz:”较大的市“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为现实中灵活操作留下了空间。把他作为一个特定概念不别扭吗?宪法的意思很明确。天朝宪法是允许省管县,也允许市管县的。绝非“法无许可”,所以才说可行的。你以为自己比国务院还高明?何况我国是大陆法系啊,国务院批准的就行了。 (2015-03-1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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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dou002:但天朝宪法是不允许市管市的,这个也就是为啥叫代管。为啥重庆弄出个变态的万州区 (2015-03-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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