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津市必须先了解澧县历史
楚顷襄王22年(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程以守。常德有城,自此开始。秦代,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帝恢复武陵郡,建武26年(公元50年)郡治从义陵(今淑浦县)又迁往临沅县。顺帝阳嘉3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现鼎城区断港头城址村)。三国时,常德市归吴国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唐代,武陵、澧州隶属江南西道。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7年(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元代,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道。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洪武9年(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清代雍正7年(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清代,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清末,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
1914年,湖南省政府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岳常澧道改为武陵道,原常德府、直隶澧州各县由武陵道直辖,道治常德。公元1922年,湖南省撤消"道"制,仅存省与县两级,常德各县直属省管辖。公元1935年,国民政府在沅陵县设立湘西绥靖处,将19个县绥靖县划为5个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专员兼任驻地县长。公元1936年,国民政府正式设立专员公署,石门、临澧、澧县划在第二区。公元1937年湖南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区,第二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沅江、汉寿、澧县、临澧、石门、慈利、桃源等11个县,专员公署治所由慈利县迁往常德县。民国29年,湖南省调整行政区划,行政督察区第二区改为第四区。1938年11月,第四区从常德迁往澧县,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也称常澧区专员公署。
1949年7月中旬至8月初,第四行政督察区各县先后获得解放。8月4日,南下途中组建的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及全体工作人员抵达常德城。常澧专署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澧县、临澧、慈利、桃源9县。8月中旬,各县相继成立人民政府,并分别于8月5日和8月15日建立常德市、津市市,成立人民政府。8月28日,常澧区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常德专署)"。
津市本为澧县的几大城镇之一,号称澧水明珠,九澧门户,解放后,直接由镇提为省辖市
建国后的津澧合并:
设立津市市(专辖),以津市街区和灃县云台乡的第四、五、六保及谵阳乡的潭徐垸为其行政区域(中南军政委员会1950年10月19日批准):撤销津市市,并入灃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灃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津市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批准;设立津市市(专辖),以原津市市并入灃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人民政府1953年9月2日报告备案灃县驻地由津市镇迁至城关镇;1954年灃县驻地由津市镇迁至城关镇;1963年撤销津市市,并入灃县(国务院1963年5月20日批准);设立津市市,以灃县的津市镇,新洲公社的关山大队、团湖大队,灵泉公社的大旗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9年12月19日批准):1988年至今撤销常德地区,常德县,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常德市设立武陵区、鼎城区。将原常德地区的桃源、石门、灃县、汉寿、慈利、临灃、安乡7县划归常德市,原常德地区的津市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88年1月23日批复 国函[198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