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与我的想法类似,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國三府”:兩岸和平統一模式初探
作者:陳勤浩(香港),清華大學兩岸法政問題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前 言
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中指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不可阻擋的歷史進程。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堅持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涉台部分所表達的內容充分顯示,大陸方面的對台政策始終是公開透明的,所追求的目標也是明確和一貫的,那就是兩岸通過不間斷的交流合作、融合發展,通過不間斷的累積共識、聚同化異、平等協商,逐步找到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最終實現國家的和平統一。
2011年5月27日,台灣《旺報》發表社評稱:統一在台灣仍然未取得普遍的民意支持,如果要在台灣打造和平統一的願景,加快和平統一的進程,必須提出能夠讓台灣人民接受的具體統一方案,對“一國兩制”的具體內涵,或統一的具體條件與程式能提出明確的規劃,兩岸關係當能迅速脫離深水區,進入風和日麗的新境界。《旺報》提出的這一議題,是一個考驗兩岸政治智慧的極為複雜的政治、法律難題。什麼是統一、如何統一?未來兩岸統一於什麼樣的中國?如何設計出一個能夠讓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統一方案?對此,美國前總統克林頓2010年10月訪問台北時曾表示:他很樂觀兩岸問題有朝一日可以找出解答。兩岸問題如果能夠得到圓滿解決,將成為全球各地解決爭端的典範。克林頓的樂觀有一定道理,大陸方面關於“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以及“一中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的宣示,已經展現了充分的善意和務實靈活的態度。假以時日,兩岸通過共同努力一定能夠打開這個難解的結。
兩岸的政治現狀與政治關係
要探討未來兩岸和平統一模式,首先應解析及明確當前兩岸的政治現狀與政治關係。在2013年6月13日舉行的“習吳會”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指出:“大陸和台灣雖然尚未統一,但同屬一個中國,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國共兩黨理應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也表示:“兩岸各自的法律、體制都實行一個中國原則,都用一個中國框架定位兩岸關係,而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是吳伯雄代表台灣主政的國民黨在此次會談中首度公開宣示“兩岸都用一個中國框架定位兩岸關係。”“習吳會”形成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治共識。2013年7月20日,馬英九在給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回電中,再次重申了堅持“九二共識”的立場,並提出,“兩岸人民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希望貴我兩黨在現有基礎上,繼續擴大與深化兩岸的交流合作,以進一步發揚中華文化,復興中華民族,促進兩岸永續的和平與繁榮。”
海峽兩岸當年從國共內戰一路打到1949年,中國國民黨把“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整個國家架構以及兩百萬軍民帶到台灣,最終在美國的保護下據守台、澎、金、馬,與大陸隔海而治。而中共則在大陸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大陸與台灣都各有一部相互涵蓋對方領土、主權相互重疊的國家“憲法”,雙方各有一個互不隸屬的法政系統。在國際上,1971年以前由“中華民國”代表中國,1971年至今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而台灣至今也還與二十幾個國家保持著“外交”關係,這種複雜的政治現狀顯示,雙方的國家形態都不完整,雙方的政府,實際上只是各自行使國家職能的區域性政府,雖然大陸在人口、面積、實力和國際影響各方面與台灣對比懸殊,但在統一前國家形態仍然是不完整的。
上述的政治現狀表明,在國家未統一的特殊歷史階段,雙方的政治關係,事實上就是一個中國框架下國家內部兩個互不隸屬的地區之間的關係。在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雙方實力雖不對稱,但雙方在國家內部互動相處應是平等的。而在由誰代表中國的問題上,在現階段雙方應保持一定的戰略模糊,尊重國際主流傾向及他國的政治選擇。
如何處理好兩岸的政治關係,關係到能否在新的起點上,不斷拓寬兩岸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兩岸和平統一進程。而要處理好兩岸的政治關係,則應對兩岸政治關係給予明確表述。目前兩岸政界、學界多數表述為非國與國的“一國兩區”關係,但兩區之間是上下級關係還是平等關係?對此,筆者在2012年3月號《中國評論》發表的《台灣大選後的兩岸和平進程線路圖》文章中有一個模擬表述:“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的領土與主權完整不容分割。大陸與台灣在不同的道路上發展出不同的社會制度,形成一個中國框架下平等相處的特殊地區關係。”概括為一句話:“兩岸關係是一個中國框架下平等相處的特殊地區關係。”“特殊”的意涵,就在於中國內戰造成了兩岸長達60多年的分隔,使海峽兩岸形成一個領土和主權完整的國家內部兩個政經體制不同且互不隸屬的地區平等而特殊的關係。
用“一國三府”模式實現兩岸和平統一
1949年以來,海峽兩岸人民在不同的道路上發展出不同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各自的社會體驗和政治認知完全不同,兩岸之間早就實行不同的“兩種制度”已是不爭的客觀事實。正是基於這一客觀事實,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共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先生創造性的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構想,這個構想,既用“一個國家”來界定大陸與台灣的本質屬性,又用“兩種制度”來包容海峽兩岸不同的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是中華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以及同情心、同胞心的高度體現。這一構想為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的兩岸關係發展進程及未來的和平統一大業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指明了前進的方向和目標。筆者根據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構想的研究與探索,現嘗試提出一個用“一國三府”模式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方案:
與美國每個州都有憲法的“聯邦制”憲政體制不同,對奉行“單一制”憲政體制的國家而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個國家只能有一部憲法。未來中國在憲政體制上宜以“單一制”為主,同時兼有“聯邦制”的某些特點,實行“一中一憲。”具體的實施步驟是:
首先,經過平等協商,由兩岸共同成立一個“國家憲法委員會”,將雙方的國號統一為“中國”,由憲法委員會制訂一部新的中國國家憲法。國家憲法規定,兩岸經過平等協商共同組建一個複合型中央政府,稱“中國中央政府”。
與此同時,大陸原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台灣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雙雙還原為准國家級區域性政府,分別冠名為“中國大陸人民政府”和“中國台灣政府”。中國中央政府設國家元首和副元首,由大陸和台灣選出的最高領導人擔任;同時中央政府設外交部、國防部、海洋部等雙方認為需要共同設立的部委。除中央政府設立的部委外,大陸與台灣政府原有的行政架構和職能部門基本不變,但各部委的名稱應冠名為“中國大陸某某部”或“中國台灣某某部”。雙方對口的部委辦實行平等的互動模式。台灣選出的最高領導人稱“中國台灣總統”。台灣仍保留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五院”機構和職能,稱“中國台灣某某院”。大陸原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改稱“中國大陸人民代表大會”及“中國大陸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陸國家主席改稱“中國大陸人民政府主席”,大陸國務院改稱“中國大陸人民政府政務院”。大陸和台灣均為中央政府統轄下的相對獨立運作的准國家級行政區域,各自擁有憲法之外的立法權、司法權、終審權和軍隊,其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自己管理,其生活方式、社會制度、政黨制度、財經貨幣制度基本不變,雙方的內部事務互不干涉。
雙方的涉外事務由中央政府統一管理,兩岸雙方共享主權,共同組成外交使團。作為中國中央政府主要領導人之一的中國台灣總統,可以有尊嚴地訪問各國或接待外國政要,擴展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友誼,拓展台灣的國際空間,加強台灣與各國的經貿聯繫。
大陸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台灣的國民革命軍統一改編為“中國國防軍”。“國防軍”在大陸設若干軍區,在台灣設台灣軍區。中國大陸人民政府主席兼任中國大陸人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為大陸地區武裝力量最高統帥,中國台灣總統為台灣地區武裝力量最高統帥。
兩岸“一國三府”既保“面子”又顧“裡子”
以上提出的未來兩岸共建複合型國家形態的初步方案,意在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構想具體化、法制化,力求使其具有中國特色,使和平統一過程實現低成本、易操作、既保“面子”又顧“裡子”。同時力求體現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堅持“一中一憲”的“單一制”憲政體制,成立統一行使國家主權的複合型中央政府,確保中國領土主權完整不可分割。二是尊重並正視兩岸現狀,根據兩岸在人口、面積、經濟規模、軍事實力、國際影響等方面事實上的不對稱,實行主權差序共享,治權差序分享。三是堅持兩岸平等協商,尊重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意願,採取有別於港澳特區的做法,統一後在國家內部,大陸政府大部分機構仍與台灣政府對口機構保持平等的政治互動模式。
統一後兩岸共同行使國家主權,可以大大打開台灣的國際空間。正如2012年3月13日中評社評論所言:“兩岸關係不是誰吃掉誰的關係,大陸完全沒有吃掉台灣的想法,於是乎,兩岸就出現了歷史機遇期:一,可以和平共存。這是發展期。二,可以和平共構。這是互信期。三,可以和平共生。這是新時期。”
未來兩岸在“一中一憲”的基礎上共同建立的中央政府以及將雙方原有的政府架構還原為區域性政府,形成“一國三府”的複合型國家形態,前者為雙方共同代表國家主權主體並共同參與和主導外交、國防事務的全國性中央政府;後兩者為相對獨立行使區域性國家權力的准國家級地區性政府,而在國家內政上則維持雙方平等互動的政治關係,這樣便形成了國家主權兩岸差序共享,國家治權差序分享,統中有獨,獨中有統,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政治格局。這一格局,既符合大陸方面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則要求,又在較大的程度上滿足了台灣方面當家作主和打開國際空間的願望。由此或可推測,這個複合型統一模式,可能會是未來較易為兩岸雙方共同接受的國家和平統一模式。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模式最大的難點在於對雙方原有的法政系統和行政體制進行“瘦身”和改革,但這恰恰是實現和平統一最關鍵的步驟,也是化解兩岸結構性矛盾的根本途徑,這無疑需要兩岸雙方展現出高風亮節和博大胸襟。此舉也將向世人證實,兩岸實現和平統一並沒有誰吞併誰、誰吃掉誰的問題。為了顧全和平統一這個大局,兩岸雙方只有先將“虛胖”的身軀“瘦”下來,才能更健康茁壯地成長。歷史終將證明,今天兩岸雙方先自我“矮化”一點,明天中國就能成為巨人,中華民族就能起跑騰飛!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1月號,總第19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