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还是保留目前地市州模式,将部分地域相近,人口集中有潜力发展成经济政治中心的城市定位区域中心城市——如喀什,并适当合并目前地市升级成副省级,实现另类模式的省县直辖。
对于已经形成区域中心的地区如和田,阿克苏还是保留地级区/市比较好,对老百姓办事方便。
对于历史上已经实现副省级——县市直辖的伊犁州保留现状就挺好。
至于乌鲁木齐昌吉州合并已经成为事实,是经济发展使然,适当考虑都市圈升级带一把吐鲁番,哈密建立副省级直辖市(新鲜吧,就是行政上属于新疆但是经济上中央直管的一种模式)作为新疆省/区的行政经济政治中心。
整个新疆分为一个副省级市(乌市),两个副省级州(伊犁,喀什),三个地级州(阿克苏,和田巴州)六个二级行政单位的格局。二级单位下面直辖县市,县市下面辖乡镇,再往下就是村居自治。
若干年后如果将新疆甘肃宁夏合并为一个大区的话也很方便,这样就实现了中央(大区)——副省级地市州——县市——乡镇(半级政府,村居自治)的三级半治理模式,或者中央(大区)——州——市乡镇(村居自治模)的三级治理模式(市有原县城演变而来,乡镇可以适度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