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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关于撤县设市的馊主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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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2-28
设定好县级市、县(含自治县、旗、自治旗)的总比例,如1:N。县级市和县之间的比例不能超出,即后者N不变时,前者不能大于1。
如果超出,必须增加1个县(县级市改县也好,区改县也行,如果劈地新增县,则仍然保持比例)
为了保证县级市、市辖区的改动不能太频繁。县级市、市辖区如果是由县(包括改县级市、市辖区)、县级市(限改市辖区)改的,或切块设的,20年内不得变回为县(包括并入县)。反之亦然。申请前请三思。
每批准一个切块新增的县(即不是由县级市、市辖区改的),必须同时完全撤消一个县/县级市并入其他市/县/区,切块新增的县20年内不得改为县级市或市辖区。申请前请三思。
凡是有贫困头衔的县级市、市辖区,某某条例执行之日前,必须放弃贫困帽子,否者改回为县。之后县级市、市辖区不得拥有参加贫困头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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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2-28
只要够标准,设多少市,都无所谓,无需与县的数量挂钩。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2-28
最后一条严重同意!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2-28
同意最后一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2-28
讷河市就是如此。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2-28
凡是有贫困头衔的县级市、市辖区,某某条例执行之日前,必须放弃贫困帽子,否者改回为县。之后县级市、市辖区不得拥有参加贫困头衔的资格。


严重同意!!!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2-28
部分同意。
谢绝@倾城风雨 回复本人帖子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12-29
看起来并没有限制增设市、县。所以我不反对。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12-29
市如果作为一级行政区,就不能再允许设立任何级别的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1-06
凡是有贫困头衔的县级市、市辖区,某某条例执行之日前,必须放弃贫困帽子,否者改回为县。之后县级市、市辖区不得拥有参加贫困头衔的资格。


——难道城市就不能贫困?比如一些资源枯竭城市,市区、市民都在那儿,有一定规模,就是兜里没钱,就得改成县?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1-06
回 李清 的帖子
市辖区和县级市的确有经济不景气的,但是除了个别城镇规模经济水平等等根本够不着设区设市标准的外,没有那个市辖区县级市是真正“贫困”的吧?拿广安区来说,虽然与大量东部城市,甚至西部好多“城市”低,但根本不贫困,非要扣上一个贫困县的帽子。。。说白了就是出于政治目的,而不是真正扶贫。。。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9-09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凡是有贫困头衔的县级市、市辖区,某某条例执行之日前,必须放弃贫困帽子,否者改回为县。之后县级市、市辖区不得拥有参加贫困头衔的资格。
——难道城市就不能贫困?比如一些资源枯竭城市,市区、市民都在那儿,有一定规模,就是兜里没钱,就得改成县? (2014-01-06 11:05) 

你都贫困了,那就降格吧,当个县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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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9-09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你都贫困了,那就降格吧,当个县合适。 (2014-09-09 14:28) 

县不应该是贫困的代名词!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9-15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县不应该是贫困的代名词! (2014-09-09 14:40) 

你的意思是,市是贫困的代名词?

或者说,市可以贫困的,城市化是贫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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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9-15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你的意思是,市是贫困的代名词?
或者说,市可以贫困的,城市化是贫困化。 (2014-09-15 04:10) 
你的逻辑有问题。两个问题没有关联。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9-17
问题是县级市、县该区都是地级市申请的,县一级没有发言权,再者,行政区划调整本身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没有哪个地方随意改吧?所以没必要限定几年内不得改回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9-18
凡是有贫困头衔的县级市、市辖区,某某条例执行之日前,必须放弃贫困帽子,否者改回为县。之后县级市、市辖区不得拥有参加贫困头衔的资格。

这是亮点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9-18
楼主是把县级市,市辖区放在高于县的位置。

广东的普宁市现落为扶贫县,谁有能力撤去它县级市名份,这只能造成社会对政府的不满和制造不稳定因素。我相信没有官去做这种不讨好的事。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9-18
撤县设市是中国行政区划最值得肯定的举措,撤地设市才是乱弹琴。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9-18
直辖市可以改为城市省,直辖市的区改为市,只设立市一个级别,相当于县。国家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村四级,省级可以有其他名称,如自治区、行政区、城市省等,县可以有自治县、旗、市,乡有镇、区,村有里、坊等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9-19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撤县设市是中国行政区划最值得肯定的举措,撤地设市才是乱弹琴。 (2014-09-18 20:50) 
地县两级都是广域,不是聚落,设市都是乱弹。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9-21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地县两级都是广域,不是聚落,设市都是乱弹。 (2014-09-19 05:21) 

你说市多大的范围最合适?是镇那么大,还是地区那么大?我觉得应该以人们工作、生活最合适的半径为依据。依据公交线路20公里为准。如果是依据镇来设市,那将会有很多人工作在这个市(镇),而生活在另个市(镇),而且日日如此。你认为这种市(镇)际间的人员的穿梭,则相关的市与市之间如何协调?谁来协调?这种协调势必大大增加行政成本。如果同属一个县,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9-21
想到了一种方法,切块设县级市,比如150万的,分成3个县级市,下面不再设置乡镇,变成直筒子县级市,由地级市直管,如果地级市太大,分成两个,。。这样,一个省管二三十个地级市,下面辖着二三十个县级市,然后就是村,,,


县级市变相的变成以前的镇,地级市变成以前的县。。当然只是个馊主意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9-21
没什么意义,最好还是把市都给地级市和直辖市,县级市改县或者升地,实在不行,可以把县分三五级就好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9-21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没什么意义,最好还是把市都给地级市和直辖市,县级市改县或者升地,实在不行,可以把县分三五级就好了。 (2014-09-21 12:39) 

赞成县、市分级,并互不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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