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地区究竟应该是以撤县设区为主,还是以省县直辖为主?我看有两条基本的标准:
1.地市的经济辐射、经济溢出能力是否强大到带动下面县市?
如杭州、宁波,市本级综合实力很强,其财力、人力和各种城市资源都已经形成足够带动周边县市,成主动溢出或转移的时候,撤县市设区,是水到渠成的事。这时,新设区可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共享优质城市资源,形成同城化效应,而老市区则可以借城市规模扩大,转移落后产业,发展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双方是一种良性的互利共赢模式。
反观某些地级市,市区产业结构与下辖县市区产业结构雷同,市县之间存在同质化竞争,地市欲一口吃成胖子,渴望通过撤县设区,一夜间解决长期形成的地-县经济倒挂现象。很可能的结果就是地级市市区的城市版图扩张要以县市经济发展滞缓为代价,最终是吃饱一人,饿死几人!
2.地市的人口集聚能力是否足够强大,以匹配迅速扩大的城市区域?
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地级市,往往是几千平方甚至上万平方公里的市本级土地,真正的建成区却仅有几十平方公里。即便如此,一些地级市吃县仍然乐此不疲,成立一个又一个的新区、管委会,然后招商引资,建设一大批房地产项目,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口和产业支撑,最终沦为鬼城、空城一座。
相反,一些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由于自身拥有足够的人口集聚能力,城市建设用地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房地产市场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如杭州、广州、东莞、宁波、绍兴、义乌等城市,外来人员买房比例很高,以房入籍比例也相当高,客观上具备了做大城市的人口基础。
对于具备上述任一条条件的地级市,撤县市设区,都是可以考虑的,但对于两条都不符的地市,必须抑制某些官员的政绩冲动,避免撤县设区成为新一轮市吃县、市刮县、劳民伤财式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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