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xiaoqi
:还有这规矩?
上周背了一张大纪元时报过关,您这话让我大吃一斤
(2017-07-15 10:53)
理論上,凡是沒有內地書刊號的報章、雜誌、書籍,一律只能透過指定的圖書進出口公司進入內地。
有少量香港出版的書報刊是同時有內地書刊號的,例如《大公報》、《文匯報》、《紫荊月刊》等。這些書報刊可以直接帶進內地。
至於其他書報刊,理論上是不能帶入境的,但具體執行如何,很視乎是甚麼內容、在哪口岸受檢。
例如大學純學術教科書,只要不涉敏感話題的,例如數學、美術,即使在口岸受檢,一般都會放行。
不過有些水平較低的口岸人員,只要見到是英文書就神經兮兮的以為是甚麼反動東西。在這情況下,如果是為了學習研究或業務需要的,可請大學或單位先開一封信件,說明某某某會帶某主題的書回來,並証明這些書的确是學習研究或業務需要的,如有問題可以致電聯絡單位部門誰誰誰。這樣的話,假如在口岸被人員檢出這些書籍,即使理論上口岸人員依然有權沒收,但放行機會會大得多。(不過依然有機會不予放行。)
憑一直以來在高校裏口耳相傳的集體經驗,在較先進的、國際化程度較高、大學較多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口岸人員對合理原因、內容正當、非涉敏的境外出版物,會有更大的包容度。而機場口岸又較陸路口岸有更大的包容度。
至於內容涉敏的出版物,不論哪個口岸都一定不成。一旦被檢出來,後果可以很嚴重的。具體如何,就看情節是否「嚴重」了。據我所知,在香港進深圳或珠三角城市的所有口岸,如果檢出帶有香港(沒內地刊號的)報刊雜誌,即使那些報章雜誌只是最普通的娛樂八卦內容,也得一本罰三千元(如果由香港坐船到珠三角城市,抵達碼頭時,船上經常會有廣播叫大家千萬不要把香港報章雜誌帶入境的)。至於內地其他口岸,我曾經聽說有人從台灣回內地帶了一本佛經啥的,被檢出沒收了,然後這人以後每次進出內地口岸,都必定被口岸人員打開行李檢查。如果帶的是明确涉敏的出版物,估計簽悔過書是少不免的了,以後還有甚麼後續,就看具體執法情況了。
反正我自己是堅決不帶沒有內地書刊號的出版物入內地境的,也不會替別人帶。奉勸一句你也不要純粹鬧著好玩就冒險。
[ 此帖被香港來的沛在2017-07-16 21:4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