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济南至莱芜城际铁路项目
(二)建设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莱芜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济南至莱芜城际铁路位于山东省中部,自济南东客站向东引出,上跨在建济青高铁、石济客专后于东绕城高速(京沪高速)前拐向南,沿东绕城高速西侧依次上跨工业北路、既有胶济铁路、世纪大道、经十东路后设港沟站,同时预留规划济南至泰安铁路接轨条件;线路出港沟站后于港沟镇东侧上跨东绕城高速、济莱高速(京沪高速)后折向东,并沿济莱高速并行穿至章丘设章丘南站;出站后线路拐向南,上跨济莱高速进入莱芜市雪野镇境内设雪野站;出站后线路经大冶水库下游、鲁中矿业尾矿库和华电尾矿库之间至莱芜张家洼镇设莱芜站;出站后线路依次上跨济莱高速、瓦日铁路、孝义水库、京沪高速,至莱芜市钢城区设本线的终点站钢城东站。
本项目正线建筑长度115.831km,桥梁55座48.127km,隧道25座44.570km,桥隧总长92.697km,桥隧比例80.03%。全线共设6个车站,分别为济南东客站、港沟站、章丘南站、雪野站、莱芜站、钢城东站。线路等级为客运专线,设计行车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沿线主要环境问题;(2)工程路线走向及建设内容;(3)本工程对当地的环境影响;(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7)对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工程沿线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振动环境、电磁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该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态破坏和建设占地、居民搬迁等对周围自然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莱芜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济南龙奥大厦
联系人:吴建
电话:0531-66607181
传真:0531-66607181
邮箱:jnfgwgyc@163.com
通讯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号
联系人:史明果
电话:0634-6219636
传真:0634-6212054
邮箱:lwstlb@126.com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309室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31-67807961
传真:0531-67807962
邮箱:njghshandong@126.com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