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江云梦:当我刚一接触老兄的行政区划理念时,觉得有同感的地方很多,但是当进一步接触后,又多了几分貌似神离之感。比如,我一直认为老兄对聚落理解得很透彻,但是当看到“市不仅仅是关于聚落的建制,更是关于"城"的建制”,就知道在这方面老兄还是需要补课。QQme一直在提倡“聚落平等”,那说的是不同形态的聚落之间要平等,相同形态的聚落之间也要平等。聚落有三种形态:村落、城镇和城市。老兄的那句话似乎应该是这样:“市是聚落建制的一种,是关于城市型聚落的建制”。
又比如,对于欧洲、日本的行政区划,我一直不敢乱发言,原因当然是因为情况不明所致。前车之鉴呀。在来美国之前,探讨行政区划问题时看过一些美国的行政区划资料,但是由于受条件所限,一直没有搞清楚美国的市制,一直是按中国的市制来理解美国的市制,所以此才出现“市县平等”之类的命题。
在西方,“可以看到不只有一个聚落的市”————对呀,两个聚落当然可以组成市,不完整的聚落也可以构成市,但是那个基本点没有变——市的构成基础是聚落。老兄比较推崇“不莱梅州市”,对此我无话可谈,因为对其几乎是一无所知,QQme兄曾试图搞清楚但也不了了之,都是因为缺少第一手资料的缘故。
老兄所推崇的“不莱梅州市”模式,翔实的资料不多,推测的成分不少。同属西方的美国与属于东方的中国相比,行政区划体系受欧洲的影响肯定是前者大,也是前者更接近欧洲形态。按老兄的套路如法炮制一番,只是以美国模式为思考基点,“不莱梅州市”模式就会有所不同:假设以大洛杉矶为假象对象好了,这里有个城市州——“洛杉矶州”,洛杉矶这边是个大城市——洛杉矶市,港口那边是另外一个城市——“洛杉矶港市”。一个州——洛杉矶州,两个市——洛杉矶市和洛杉矶港市,外加都市体——大洛杉矶。好了,两个是不用讨论了,就讨论大洛杉矶和洛杉矶州吧,是按一个城市一票来决定州事务和都市地区事务呢,还是按人口分配议会名额呢,如果洛杉矶市人口是300万,洛杉矶港市人口是50万,结果又是怎样?对于一个身居中国有没有到过洛杉矶的人,是否能搞得清4个洛杉矶呢?不同的思考模式,会得出不同的“不莱梅州市”模式哦。
对美国的理解同样如此,比如对美国的首都,说“美国首都是华盛顿市”,或者在华盛顿的后面加上DC,那华盛顿市长就相当于州长了!美国分为50个州,外加首都哥伦比亚特区,首都参与美国联邦事务也必须以特区的名义。华盛顿市是位于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一个城市,与洛杉矶市位于加州市同样意义,洛杉矶后面也要加CA。
“美国市制其实也是异化”————我不知道标准的市制是何种形态,但是城邦似乎不属于此列,而自由市是市制的一种。美国市制没有变态,但是中国的市制已经变态了。既然“市的建制中并非一定只能有一个城市”,可以有两个、三个城市,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有半个城市?尤其是在大都市地区。老兄觉得纽约市应该按照当初的合并之路继续走下去,不只是并掉几个县的区域,而应该是并掉几个州的区域,因为目前的大纽约都市地区已经跨越三个州了。
“我认为从市的本源纯从Ω檬前?ǔ鞘屑?涓绞羟??附属区域可以是乡村,也可以是附属城镇”————老兄这样的市的本质就是县、地区(州、府),或者是省,那已经不是关于城市了,而是关于包括城市、城镇和乡村的广大地区了。
2.老兄张口闭口都是“不莱梅城、不莱梅港”,我已经说过了,对此我没有可谈的,,因为没有第一手资料。但是觉得有必要提醒老兄,在不莱梅城和不莱梅港之外,还有不来梅州。老兄可以将“城市州翻译成了自由市”,但是不来梅州有两个市,至少中德桥网站(http://www.brucca.de )是这样介绍:
“... ...。5. Bremen 不莱梅州。正式名称为“自由汉莎城不莱梅”,是德国最小的一个联邦州,位于威悉河的下游,由不莱梅市(人口544300)和不莱梅港市(人口129400)组成,面积404平方公里,人口682000。此州的经济主要是和港口有关的工业企业构成。... ...
不莱梅市。是不莱梅州的州府,位于威悉河的下游,人口544300。有大学和数所专科大学、内陆港和海港、海外博物馆、国立图书馆和国立档案馆。工业主要是由和港口有关的企业组成。
不来梅港市。不来梅州,人口129400。盖斯特河在此市汇入威悉河。有多所博物馆如德国航海博物馆、渔业博物馆等。不来梅港的鱼市有名。1847年的此城是美国到欧洲大陆航线的终点站。”
看上去像是德国的网站,但是我无法确定。我怎么越看如上这段介绍内容,越觉得离老兄的模式越远,而距我在22楼随便编造的“洛杉矶州”模式越近。而关于首都柏林市与柏林州,几乎就是美国首都哥伦比亚特区与华盛顿市,区别几乎就剩下市与州同名了。显然,柏林市与柏林州可以“市州合一”,但是不来梅则不行,因为那是两个市组成的州。网上介绍还表明:“自由汉萨市不来梅”虽称为市却是州名,并非指不莱梅市。不莱梅州议会一共有83个议席,67个属于不莱梅市,另外16个属于不莱梅港市,议席完全按人口分配,无法从中看出两个市有主从关系。我没有找到老兄的“不莱梅自由市”说法——“自由汉莎城不莱梅”是州的正式名称。
3.多谢香江过客兄的介绍!并道出了关键:是“不莱梅市选出的州议员兼任该市市议会议员,市、州合署”。但不知道是否有“只有不莱梅市人才能当州长,而不莱梅港的人不能当州长”的限制?如果有,市州合署成分更大些;如果没有,那么不莱梅市交由州直接管理的成分更大些。此种结构对不莱梅港市的自治权影像应该不大,而不莱梅市的自治权是有问题的,不莱梅市更象虚体市了,等于是有条件的交由州代管。由此也可以看,出所谓的“存在不莱梅市管辖不莱梅港市”的市管市关系,纯系理解偏差和杜撰因素所致。而不莱梅市机构独立设置与否,与不莱梅市占有州议会的优势问题无直接关系,那是两个市占州人口比例所致。
另,之江云梦兄30楼的“不莱梅自由市”应该是不莱梅州,只是老兄的翻译问题才出来个“不莱梅自由市”吧。“自由汉莎城不莱梅”州,就一个城市设立州没有问题,在设立州的地方设立市制也没问题,一个是国家的地方区域建制,另一个是聚落型建制。不莱梅州有两个市——不莱梅市和不莱梅港市,两个市是平等的,不莱梅市与州按某种契约合署,不莱梅港市有自己的独立机构。聚落建制与区域建制之间确立某种关系也属正常,就是老兄的市管辖市属于变态了。希望老兄在论坛上“不莱梅市管辖不莱梅港市”的大肆宣传就此打住吧。
4.请老兄到“中德桥”网站的“德国的16个联邦州”(http://www.brucca.de/bundesla.htm)自己去看: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 ...5. Bremen 不莱梅州... ...”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的主体是州,不是市。大不莱梅如果是作为联邦主体,那他就必然是州。如果老兄认为"不莱梅州"是中国人的称呼问题,而实际上并不存在"不莱梅州",那么按老兄的逻辑整个德国都没有州存在了。老兄所说的“大不莱梅议会”正是不莱梅州议会,由于不莱梅市出于节省开支等原因,不莱梅市和不莱梅州实行合署。正是由于不莱梅市和不莱梅州实行合署,不莱梅市选出的州议员也才同时是不莱梅市议员,不莱梅州州长也就是不莱梅市市长。不莱梅州州长也是不莱梅市市长,并不代表不莱梅州就是大不莱梅市;这与某些国内的省委书记也是省人大主任,并不代表省委就是省人大一样简单。不莱梅市长是拥有544,300人口的不莱梅市的市长,不莱梅州长是拥有682,000人口的不莱梅州的州长。
但是,请老兄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有83个州议员都是不莱梅市议员,而是只有67个不莱梅市选出的州议员才是不莱梅市议员。也就是说,不莱梅州议会一共有83个议席,不莱梅市只有67个议席,而另外16个由不莱梅港市选出的州议员并不是不莱梅市的议员。不是“大不莱梅议会就被称为不莱梅市议会”,而是其中的一部分——67个不莱梅市议员那部分,在州议会之外行使莱梅市议会职权。
不莱梅有三个:不莱梅州、不莱梅市、不莱梅港市。老兄所谓的“大不莱梅市”正是不莱梅州,而真正意义上的不莱梅市却被老兄给忽视了。如果老兄一定要将不莱梅州称作“不莱梅自由市”,那么就有两个不莱梅市了:67个议席的不莱梅市、83个议席的不莱梅市。
对于不莱梅州名,老兄的“自由汉萨市不莱梅”译法有误,正确的译法是“自由汉萨城不莱梅”。差别在“市”与“城”上,“市”在中文一般是指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市建制”,而“城”在中文一般是指聚落意义上的城市。因此,不莱梅州不是“市建制”州,而是城市州。
老兄试图“用重庆市来解释大不莱梅好了”,正反映出老兄不能分清楚(聚落建制意义上的)市制和(区域建制意义上的)州制。需要提醒老兄的是,老兄分不清楚市制和州制,绝对不意味着地处西方文明领头羊地位的欧洲地区的德国也分不清楚市制和州制。提出“重庆是市还是省”的问题,恰好说明老兄是在用中国的变态市制来理解西方的正宗市制——置真正的不莱梅市于不顾,在那里虚造了个“大不莱梅市”。
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建制市——聚落型建制市,目前在中国一个都没有。中国现有的都是变态的建制市——区域型建制市,可以称那些建制市为“城市型省”、“城市型地区”、“城市型县”。
5. 谢谢之江云梦,老兄终于承认存在不莱梅州了——“香江过客的解释很好得说明了不莱梅州的情况”。老兄说“在德国人看来3个城市州和其他州是有区别的”,那不是老兄所说的问题,即不是市制与州制之间的区别,而是不同的州的州制有所区别。普通的州下面还划分有区域建制,比如县,而城市型州(香江过客兄注解说“市州是‘点’”)不再进一步划分区域建制了。注意,城市型州即使被理解为点,也不是市制意义上的聚落建制,而是区域上的大块的是面,小块的是点。
老兄的“而不加Flächen的Ländern是关于点的区划这一特性”显然是理解错误所致。香江过客兄在44楼已经说得很清楚:“通篇所见《基本法》中关于国家一级政区都是Länder(单数 Land),并没有“州”以外的Hansestadt,Stadtgemeinde 等相当于“市”的称呼。可见站在宪法的角度,一级政区统统是‘州’”。这已经在行政区划角度清楚的界定了州制与市制。我在前面的讨论中已经提醒老兄要注意,聚落意义上的城市与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市是有区别的,但是老兄还是混在一起,使得我们的讨论受限很多。在介绍德国资料时,香江过客兄也是混用的,这已经是国人的习惯了,一时也改不过来,但是之江云梦兄在讨论中却有故意混淆之嫌。
讨论到此,我不得不多说几句,市制与县制的区别,关键不在于辖区的大小与否上,而是建制性质——是聚落型建制,还是区域型建制。由于聚落所覆盖的区域一般比较小,才说市建制是点;区域覆盖面一般比较大,才说区域建制是面。用辖区大小来区分,只是比较形象,但并不准确,适用于普及知识,而不适于专业研究,如果我们论坛上的各位仁兄一直停留在形象理解现象,而不习惯于用抽象思维理解实质,那是一种遗憾,甚至是悲哀。城市与建制市不分,聚落建制与区域建制还是不分,还在那里整天讨论行政区划,讨论的是什么,是地域之争,层级之争,还是信手涂鸦?举个例子好了,纽约市完全覆盖了国王、皇后等5个县,显然从辖区上那当中的每个县都小于纽约市,但是纽约市是市制——聚落建制,而那5个县是县制——区域建制。
广域与否争论不休,原因在哪里?在中国,设立了市制,还是当成了区域建制,光杆城市设市出问题,以城带乡设市还是有问题,在那个怪圈里走也走不出来。就好像一个乡长,将全乡所辖的土地都当成农田划分给农民,然后按只面积征税征粮一样,而那些林地、草场、湖泊并不产粮啊。而只要这个乡长区分农业、林业、渔业、牧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聚落建制一直在行使区域建制的职能,扩大辖区就意味着扩大权利,何乐而不为?这正是问题所在。所以,中国的市制要还原回西方的聚落型市制。在一个地方,尤其是城市化地区,有区域建制与聚落建制相互制约、各取所长,广域市的问题就会从根本上得以化解。区域上的事由区域建制处理,聚落上的事由聚落建制处理。由于区域上的事聚落建制不再有管理权,聚落建制如果要了那么多的辖区不能扩大权利而只能增加包袱而已——管理权没有扩大但被管理的机会却增加,利益的驱使也会杜绝市建制相广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