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u
:究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实现省-县-乡三级管理
唯府太大,县太小,都不能算适域,或者废县分府,或者废府并县,无论哪种,最后省、乡之间层级政区的数量都得比现行县级少的多。
不过最近引起关注的江苏模式或许是更有可行性的方案
(2013-05-03 07:41)
不可能三级自治,除非你搞邦联制,把主权分散到两级政府上,变成联盟、主权、广域和聚落。
大约一百年前的省县制规划,与当时的交通情况有很大关系。当时天朝的短途交通主要还是依靠步行和马车。以马车出行,县是当时的一日生活圈,能够当日往返,以县为广域自治体最为合适。以徒步出行,则是方圆5公里范围内为基础自治体为宜,这在华北平原大概是一个大村外加临近耕地的范围。若不是军阀割据,省则是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包括监督地方自治)而存在。但是这样的交通模式在天朝早就过时并且消失了。你现在出门,步行超过30分钟的地方就恨不得坐公交车了,再远一点儿就想坐轨交了。
哦,错了,你的出发点还是专制主义的“牧民”思维,政府与百姓之间的关系不是服务而是管理。不过即便如此,你也得明白一个道理,中国历史上除了战乱时期,省级很少是实体化的,更多的时候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宋、明),或者是皇帝个人的亲信外派(满清前期最为典型)。省级实体化要么是战乱的诱因(盛唐),要么是战乱的结果(汉末、六朝、中晚唐、元末、晚清以及民国),不论如何总是与战时体制密切相关。
PS:当初蒙古人设置行省,本来也是军区而非行政区。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3-05-04 15:5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