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虽然实施了省直管县,但如果不进行民主和科学的权责划分,终究还是不能取得大成效的,甚至可能会带来一些对地级市和县域经济发展都不利的恶性竞争乱象。在最近召开的一次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论坛上,省直管县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怎样才能确保“省直管县”的成效?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蔡 兵
虽然实施了省直管县,但如果不进行民主和科学的权责划分,终究还是不能取得大成效的,甚至可能会带来一些对地级市和县域经济发展都不利的恶性竞争乱象。
在最近召开的一次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论坛上,省直管县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的确,历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珠三角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成为了“富广东”的典型代表。但同时,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江浙等省甚至一些中西部省份,却发展得相对缓慢。目前,我省虽然在名义上已经没有了国家级贫困县,但许多省级贫困县的贫困程度并不亚于一些内地省份的国家级贫困县,“穷广东”问题依然突出。怎样才能找到解决“穷广东”问题的有效
办法?省直管县被人们寄予厚望。
省直管县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真能有那么大促进作用吗?根据目前我国一些“先行先试”省份的经验,这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确能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如
浙江在全国是较早实行省直管县的省份,他们将省直管县视为推进市场化改革,搞活基层、激发民间活力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在财政
体制方面,为避免地级市对县财政的截留,浙江省除计划单列市宁波外,在全国较早开始全面实施“省管县”体制。由于少了地级市这一层级,县财政直接对口省财政,就算地级市想拿走县的财政资源也无法做到。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保障县域财政收入来源的稳定及增长都是相当有效的,同时,这种地级市和县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还有效地调动了县域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尤其是改善了欠发达地区的财政状况。反观我省及一些实施省直管县动作较慢的省份,由于县被完全置于地级市管辖地位,当地级市和县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出现不一致时,处于
行政层级较高地位的地级市,就会要求县里要服从地级市的安排。于是许多地级市将县里的优质资源,优先用于市里确定的重点发展项目,在市县两级的财力安排上,也常常是优先保证地级市的需要。这样一来,许多县,特别是底子较薄,发展资源较少的县,常常是入不敷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难以提高。目前,在我省经济较落后的地级市,普遍出现了地级市财政日子相对好过,县里日子相对难过的现象,就算是同级别公务员,其收入也是市里比县里高出一大截,有的甚至高出一两倍。这说明,地级市在财力上对县拿多予少的现象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
此外,通过省直管县,可以将过去省里给地级市的经济
管理权限更多地给到县里,从而能实现对县的扩权。目前,许多省份在通过省直管县给县扩权方面步子迈得很大,如浙江、湖北、安徽等都提出要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把省给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全部都下放给县。通过将大量的事权下放,提高了县域发展的自主权,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了,投资软环境优化了,同时县级政府也有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主动权。目前,浙江、湖北、安徽等省县域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市场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大中
城市的现象,其根源主要是通过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和政府职能转变,确立了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县域经济活力得到较充分的发挥。再看看我省的一些情况,由于省直管县工作相对进展较慢,我省的一些县常常抱怨:要上一个项目,市里首先就是一道必须要跨过的门槛,然后才能到省里或者
北京,而市里的环保、土地、发改委等部门关卡哪一个都不好过,可以说,多了一个地级市的管理层级,县里办起事来的效率也相应降低了一个层级。
既然相当数量的省份通过实施省直管县已经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今后也应当对省直管县工作加大推进力度。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不是一旦实施了省直管县体制,我省的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以及“穷广东”问题就能自动消除。通过实施省直管县体制,虽然能解决“市压县、市刮县、市吃县”的问题,但如果我们不能科学地对省和县、县和镇以及其它行政层级间的人、财、事权限及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还是以过去那种权大压权小、上级压下级的方式进行划分,过去市管县存在的老问题就会演变成“省压县”、“县压镇”、“镇压村”的新问题。所以,虽然实施了省直管县,但如果不进行民主和科学的权责划分,终究还是不能取得大成效的,甚至可能会带来一些对地级市和县域经济发展都不利的恶性竞争乱象。
来源:《南方日报》201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