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正定、获鹿两县辖地,1941年3月划归市辖,属三、六两区;
1947年12月全市改划为八个区,这里主要属五、八两区;
1950年8月五、六、七、八4个区合为五、六两个区,这里属五区;
1953年12月五、六两个区合并为郊区,这里即属郊区;
1958年正式建区,以辖区长安路命名为长安区(1958年10月实行城市公社后,曾一度成立长安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与区人委为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1968年改称东方红区;
1980年复名长安区;
2001年3月全市改划为五个区,长安区管辖范围有所调整,将裕华路办事处、东大街办事处、裕东办事处共3个办事处划归裕华区,另接受正定县划来的西兆通镇、南村镇2个镇和原郊区划来的高营镇共3个镇35个行政村,区名仍称长安区。
2000年,长安区辖9个街道。总人口4010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