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探讨过程中,省级政区规模偏大、数量偏少已经形成一定的共识。然而,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增设省级政区却是很困难的事情。八十年代以来,只有海南省和重庆市两个案例(香港和澳门例外)。确实,增设省级政区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很多。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这一行政区官员的品级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设立是分批的,到1993年共先后设立计划单列市14个,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宁波、厦门、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西安。但是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重庆因为后来升格成直辖市,所以中国目前一共有五个计划单列市,即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从上面叙述来看,计划单列市升格为直辖市是有很多现实可行的优越条件的,具备现实可行性。请大家探讨,五个城市那些最具可能性、具体的管辖范围如何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