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管县”谈起2004-03-06 09:52:13
海南作为我国唯一一个没有地区级政府的省份,近年来开始变得引人注目。特别是在讨论地方行政建制的时候,一些兄弟省市的朋友要求我谈谈看法。
我首先要声明,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实行“小政府、大社会”新体制,废除了地区一级政府,形成了省-县市-乡镇三级政府的架构,有海南特殊的客观条件,那就是海南地方小,建省时只有19个县市,比较容易实行这样的改革。假如海南还是广东省的一部分,这样的改革就要困难得多。实际上从1988年起,海南就走上了与广东截然相反的两条道路,海南是取消地区一级政府,广东是细分从前的地区,成倍地增设了“地级市”。
在海南的内部也有不少人主张仿效广东的做法,在19个县市之上,在东、西、南、北、中搞5个地级市,以为这样就可以用更多的领导职数,用乌纱帽来“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当然是一种官僚主义的观点,丝毫没有考虑人民群众的负担。
同样是这个原因,尽管海南实行“小政府、大社会”改革,废除地区级政府,不仅缩短了决策距离,提高了决策效率,而且节省了巨大的行政成本,但有许多人就是不认账,因为多要也是要,少要也是要,不要白不要。这就叫吃“大锅饭”吃掉了礼、义、廉、耻。
但是,海南可以这样做,不等于其他兄弟省份也可以这样做,因为海南毕竟是一个只有3.4万平方公里、820万人口的小省,即便是省级政府直接管理20个县市,也不存在什么管理幅度过宽的技术问题。而技术上的可行性,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成与败。要想在全国普遍实行这种制度,还需要创造另外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普遍缩小省级政府的辖区,当然,这就是一个更加大得多的问题了。
这个问题相当“古老”,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早在那个时候它就是有关学者讨论的热点。因为环顾世界,还找不到第二个像中国这样的超大型国家,一个省竟然相当欧洲一个国。现代化进程所必备的地方自治,在这样过于庞大的行政区划空间之内,即使是在今天这样的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空前普及的时代,也难以施行。一百多年前的先进中国学人就主张,把这些“超级大省”缩小,恢复成类似中国古代州郡那样,或现代中国地级市这样的行政单位。当时学界比较多的人,主张把中国划分为60到80个省。毛泽东主席本人早年支持过“联省自治”,取得政权之后也在内部讲话中,一再对美国拥有四五十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州感兴趣。只是因为他后来把过多的希望寄托在阶级斗争上,以为只要抓住那个纲,就可以纲举目张,其他一切社会矛盾皆可迎刃而解,才不再提起行政建制的改革。
20世纪前半叶的旧中国,民族灾难深重,内忧外患,兵连祸结,然而即便如此,历届中央政府仍然进行过多次尝试,先后在1928、1937和1945年掀起“缩省”高潮。至于地方割据势力,甚至包括国内战争时期的地方人民政权,进行的“缩省”实践就更是频繁。例如清代的东北三省,在伪满洲国时期被划分为19省、1特别市和日本直接占领的关东州,日本投降后又被中央政府正式划为9个省,东北人民民主政权也基本上沿袭了9省框架。但是新中国诞生后,“缩省”运动嘎然而止,基本上又恢复了清代大省的基本格局。一直到改革开放20多年,增加了海南省和重庆直辖市的行政设置之后,才重新开启了中断数十年的“缩省”运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推进,行政区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必将提上日程。这就使我们有理由想象21世纪的中国,省级行政单位将越划越多,管辖区域也将越来越小。也只有在省级区划缩小的前提下,才适宜普遍地取消地市一级政府。
我是“小政府、大社会”的提出者、宣传者、观察者和捍卫者,但始终认为它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任何负责任的学人,都要尊重客观规律,服从中国国情的现实,切不可被自己的学术观点异化。(作者系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
选自:中安网 廖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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