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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012年南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调整汇总(含省级政府批准的县级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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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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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1、龙岩市上杭县撤销蛟洋乡和旧县乡,设立蛟洋镇和旧县镇(闽政文【2012】6号)


2、寿宁县撤销犀溪乡,设立犀溪镇(闽政文【2012】140号)


3、武平县撤销城厢乡,设立城厢镇(闽政文【2012】160号)


4、福安市从赛岐镇析出罗江村、三江社区、从甘棠镇析出南安、大留、小留、樟港、加招、北山、坑门里等7个村,设立罗江街道办事处。(闽政文【2012】190号)


5、德化县撤销盖德乡设立盖得镇。(闽政文【2012】333号)


6、宁化县撤销曹坊乡设立曹坊镇(闽政文【2012】334号)


7、永安市撤销槐南乡,设立槐南镇(闽政文【2012】442号)


8、龙岩市上杭县撤销溪口乡和湖羊乡,设立溪口镇和湖洋镇。(闽政文【2012】477号)

江西省



1、将新建县生米镇成建制(璜溪村委会除外)划归红谷滩新区管辖(洪府字【2012】3号)


2、撤销德安县吴山乡设立吴山镇(赣民字【2012】5号)


3、贵溪市余家乡撤乡设镇并更名为天禄镇(赣民字【2012】6号)


4、撤销贵溪市滨江乡,设立滨江镇(赣民字【2012】7号)


5、撤销上高县新界埠乡设立新界埠镇(赣民字【2012】47号)


6、撤销新干县溧江乡设立溧江镇(赣民字【2012】120号)


7、井冈山市撤销茨坪街道办事处设立茨坪镇(赣民字【2012】140号)


8、上栗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杨岐乡。辖杨岐、关上、关下、新坝、南源、保护、金鸡、卯田、黄冲、水井、大坪、清溪、桃文、石源、石岭等15个村及安子全居委会,乡政府驻南源村。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并入新设立的杨岐乡。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在鸡冠山境内的林场、职工按属地原则划归鸡冠山乡管理。(赣民字〔2012〕141号)


9、撤销袁州区辽市乡、水江乡,设立辽市镇、水江镇(赣民字【2012】169号)


10将江西省永修县江西恒丰集团民主农贸公司、青丰公路以北4.3平方公里、青丰公路以南5.75平方公里区域划归共青城市管辖。

湖北省



1、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12]15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江夏区撤销法泗镇的批复》同意撤销江夏区法泗镇。武汉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12]52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江夏区法泗镇设立江夏区法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法泗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法泗洲76号。[


2、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12]53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江夏区撤销湖泗镇的批复》同意撤销江夏区湖泗镇。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12]124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江夏区湖泗镇设立江夏区湖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湖泗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南墩街49号。


3、湖北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12】84号批复同意宜昌市夷陵区撤销黄花乡,设立黄花镇,镇人民政府驻黄花场。


4、西陵区政府关于《宜昌高新区撤销管理区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撤销东苑、南苑和北苑管理区,对应设立东苑、南苑和北苑街道办事处。三个街道办事处作为西陵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委托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宜府函【2012】120号)


5、省民政厅批复(鄂民政发【2012】85号),同意房县设立五台乡,以五台山林业总场的地域范围为五台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廖河村。同时,保留“五台山林业总场”的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


6、《省民政厅关于丹江口市撤销土台乡设立龙山镇的批复》(鄂民政发【2012】100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丹江口市撤销土台乡设立龙山镇,其政府驻地(土台)和行政区域范围不变。


7、经省政府批准(鄂民政发【2012】13号),房县撤销榔口乡设立尹吉甫镇,以原榔口乡的行政区域为尹吉甫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榔口村。

    8、咸丰县甲马池镇更名为平坝营镇。(鄂民政发【2012】82号)



9、神农架林区撤销九湖乡,设立大九湖真,驻大九湖村三字号。(鄂民政发【2012】99号)


10、黄石港区撤销沈家营、黄石港、红旗桥、胜阳港四街道办事处。西塞山区撤销临江、澄月、陈家湾、八泉、黄思湾五街道办事处。保留牌子,实行区直管社区。(黄办发【2012】7号)


11、来凤县撤销旧司乡,设立旧司镇,驻旧司。(鄂民政发【2012】83号)


12、罗田县撤销匡河乡,设立匡河镇,驻匡河。(鄂民政发【2012】43号)


13、蔡甸区将沌口街道办事处调整设立为沌口、沌阳两个街道办事处(武民政[2012]187号)。沌口街下辖周公、建华、万家湖、东荆、宁康园、湘隆、新都等7个社区,沌口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沌口路沌口正街12号。沌阳街下辖奥林、碧湖新村、红升、佳泰、金荷、金色港湾、绿岛、升官渡、水木清华、新民、新华、阳光城、江大园、薛峰、永久、滨湖、郭徐岭等17个社区,街道办事处地址为联城路58号。


14、2012年12月14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12]103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江夏区撤销舒安乡的批复》同意撤销江夏区舒安乡。 2012年12月21日,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12]191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江夏区舒安乡设立江夏区舒安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舒安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梁湖路89号。

湖南省



1、撤销长沙县榔梨镇设立榔梨街道。以原榔梨镇的行政区域为榔梨街道的管辖区域,榔梨街道辖3个社区居委会、5个建制村,总面积47平方公里,总人口6万人,办事处机关驻横街(原榔梨镇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2号


2、对宜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城南乡和城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玉溪镇。以原城南乡和城关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玉溪镇的行政区域,玉溪镇辖4个居委会、24个建制村,总面积178.6平方公里,总人口8.4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罗家山(原城南乡人民政府驻地)。二、将长策乡和瑶岗仙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瑶岗仙镇。以原长策乡和瑶岗仙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瑶岗仙镇的行政区域,瑶岗仙镇辖3个居委会、14个建制村,总面积98.46平方公里,总人口2.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屋(原长策乡人民政府驻地)。 三、将沙坪乡和太平里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五岭乡。以原沙坪乡和太平里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五岭乡的行政区域,五岭乡辖21个建制村,总面积146.6平方公里,总人口3.57万人,乡人民政府驻桃子湾(原太平里乡人民政府驻地)。四、将天塘乡和东风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天塘乡。以原天塘乡和东风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天塘乡的行政区域,天塘乡辖30个建制村,总面积152.7平方公里,总人口4.65万人,乡人民政府驻肖家冲(原天塘乡人民政府驻地)。五、撤销新华乡。将原新华乡的江厚、东山、老塘、吾作塘4个建制村划归里田乡管辖;将原新华乡的汇溪、南塘门、巩桥3个建制村划归赤石乡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里田乡辖1个居委会、15个建制村,总面积65.2平方公里,总人口1.94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赤石乡辖17个建制村,总面积86.5平方公里,总人口2.32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上述各项行政区划调整后,宜章县辖11个镇、11个乡(含1个民族乡)。
湘民行发〔2012〕5号



3、对桂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撤销城关镇、黄沙坪镇、城郊乡、正和乡,设立正和镇以及龙潭、鹿峰、黄沙坪3个街道。以原城郊乡的官溪、西水、极乐、全义、燕山、火田、解放7个建制村和桐子坪居委会,以及原正和乡的正和、付家、豆坪、欧家、黄石铺、阳山、新屋、芦村8个建制村和正和圩居委会,为新设正和镇的行政区域。正和镇辖15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93.9平方公里,总人口2.3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桐子坪(原城郊乡人民政府驻地)。以原城关镇的高码头、北关、八字塘、五云观4个居委会,原城郊乡的城北、昭金、洞水3个建制村,原仁义镇的梧桐建制村,原樟市镇的山背建制村,以及原茶场、良种场、桂阳林场,为新设龙潭街道的管辖范围。龙潭街道辖5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75.10平方公里,总人口5.23万人,办事处驻八字塘(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以原城关镇的十字街、南塔、蔡伦井、东塔、百花、北麓、南苑7个居委会,原城郊乡牛巷口、新城、子龙、富阳4个建制村,为新设鹿峰街道的管辖范围。鹿峰街道辖4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60.17平方公里,总人口5.38万人,办事处驻肖家坳。以原黄沙坪镇的羊角、上银山、周台、山下4个建制村和桃花园、三好桥、三棵树3个居委会,原共和农场的三关、共和2个建制村和井水坪居委会,原城郊乡的柏树建制村,以及原太和镇的沙坪建制村,为新设黄沙坪街道的管辖范围。黄沙坪街道辖8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36.95平方公里,总人口2.13万人,办事处驻黄沙坪(原黄沙坪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流峰镇、板桥乡、樟木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流峰镇。以原流峰镇、板桥乡和樟木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流峰镇的行政区域,流峰镇辖39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171.81平方公里,总人口6.8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流渡桥(原流峰镇人民政府驻地)。三、将飞仙镇、余田乡、十字乡、古楼乡成建制合并,设立舂陵江镇。以原飞仙镇、余田乡、十字乡和古楼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舂陵江镇的行政区域,舂陵江镇辖62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258.09平方公里,总人口9.3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飞仙桥(原飞仙镇人民政府驻地)。四、将太和镇、清和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太和镇。以原太和镇、清和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太和镇的行政区域,太和镇辖19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18.39平方公里,总人口3.7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泡古浪(原太和镇人民政府驻地)。五、将方元镇和燕塘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方元镇。以原方元镇和燕塘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方元镇的行政区域,方元镇辖33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221.08平方公里,总人口4.8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方元圩(原方元镇人民政府驻地)。六、将樟市镇、团结圩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樟市镇。以原樟市镇、团结圩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樟市镇的行政区域,樟市镇辖24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1.83平方公里,总人口4.3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樟树下(原樟市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将洋市镇、东成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洋市镇。以原洋市镇、东成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洋市镇的行政区域,洋市镇辖23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71.61平方公里,总人口4.6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洋布坪(原洋市镇人民政府驻地)。八、将仁义镇、银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仁义镇。以原仁义镇、银河乡的行政区域,以及莲花坪农场和桂阳渔场,为新设仁义镇的行政区域,仁义镇辖21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0.33平方公里,总人口3.5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仁义圩(原仁义镇人民政府驻地)。九、将四里乡、六合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四里镇。以原四里乡、六合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四里镇的行政区域,四里镇辖33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26.11平方公里,总人口5.3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四里圩(原四里乡人民政府驻地)。十、将雷坪乡、青兰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雷坪镇。以原雷坪乡、青兰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雷坪镇的行政区域,雷坪镇辖18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17.98平方公里,总人口3.3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雷坪圩(原雷坪乡人民政府驻地)。十一、将白水乡、华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白水乡。以原白水乡、华泉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白水乡的行政区域,白水乡辖17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11.74平方公里,总人口1.66万人,乡人民政府驻上唐家(原白水乡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6号



  

  

4、对资兴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鲤鱼江镇、东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东江街道。以原鲤鱼江镇、东江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东江街道的管辖范围,东江街道辖11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148.18平方公里,总人口4.66万人,办事处驻凉树湾(原东江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香花乡、高码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程水镇。以原香花乡、高码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程水镇的行政区域,程水镇辖17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123.28平方公里,总人口3.0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文昌阁。三、将坪石乡、何家山乡、兴宁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兴宁镇,并将碑记乡的茶田、岗岭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兴宁镇管辖。以原坪石乡、何家山乡、兴宁镇的行政区域,以及碑记乡的茶田、岗岭2个建制村,为新设兴宁镇的行政区域,兴宁镇辖33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219.58平方公里,总人口3.4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管子壕(原兴宁镇人民政府驻地)。四、撤销碑记乡。将碑记乡的石拱、太坪、碑记、高桥、源塘、松木、龙竹7个建制村划归三都镇管辖;将碑记乡的茶坪瑶族村成建制划归唐洞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三都镇辖14个建制村、5个居委会,总面积68.26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唐洞街道辖3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24.63平方公里,总人口5.07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五、将彭市乡、州门司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州门司镇;撤销烟坪乡。将原烟坪乡的烟坪、顶辽、大坪、燕窝、双江、坳头、杨公塘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州门司镇管辖;将原烟坪乡的兰洞村成建制划归青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州门司镇辖26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89.98平方公里,总人口2.0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州门司(原州门司镇人民政府驻地);青腰镇辖15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43.79平方公里,总人口1.2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民行发〔2012〕7号
  



  





5、对嘉禾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城关镇、钟水乡、石羔乡、莲荷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珠泉镇。以原城关镇、钟水乡、石羔乡、莲荷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珠泉镇的行政区域,珠泉镇辖38个建制村、9个居委会,总面积131.56平方公里,总人口10.1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人民北路(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泮头乡、袁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袁家镇。以原泮头乡、袁家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袁家镇的行政区域,袁家镇辖24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52.41平方公里,总人口3.1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上袁家(原袁家镇人民政府驻地)。三、将盘江乡的云里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广发乡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广发乡辖23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68.36平方公里,总人口3.72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盘江乡辖1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35.86平方公里,总人口1.27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民行发〔2012〕9号


6、对汝城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卢阳镇。以原城关镇、城郊乡、附城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卢阳镇的行政区域,卢阳镇辖29个建制村、6个居委会,总面积115.59平方公里,总人口6.5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九龙大道。二、将马桥乡、外沙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马桥乡。以原马桥乡、外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马桥乡的行政区域,马桥乡辖24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8.18平方公里,总人口3.22万人,乡人民政府驻马桥墟(原马桥乡人民政府驻地)。三、将集龙乡、益将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集益乡。以原集龙乡、益将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集益乡的行政区域,集益乡辖14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70.03平方公里,总人口1.33万人,乡人民政府驻益将墟(原益将乡人民政府驻地)。四、将三星镇更名为泉水镇。
——湘民行发〔2012〕10号



7、将安仁县清溪镇、禾市乡、排山乡、军山乡、城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永乐江镇。以原清溪镇、禾市乡、排山乡、军山乡、城关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永乐江镇的行政区域,永乐江镇辖45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358.74平方公里,总人口13.4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五一北路(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 ——湘民行发〔2012〕11号


8、对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城关镇、城郊乡、碧塘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便江镇。以原城关镇、城郊乡、碧塘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便江镇的行政区域,便江镇辖26个建制村、9个居委会,总面积186.9平方公里,总人口9.6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永兴大道(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鲤鱼塘镇、千冲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鲤鱼塘镇。以原鲤鱼塘镇、千冲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鲤鱼塘镇的行政区域,鲤鱼塘镇辖27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209.5平方公里,总人口3.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鲤鱼塘(原鲤鱼塘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将柏林镇、洞口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柏林镇。以原柏林镇、洞口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柏林镇的行政区域,柏林镇辖32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5.9平方公里,总人口5.0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柏林圩(原柏林镇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12号


9、对临武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将南强乡、岚桥镇、广宜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南强镇。以原南强乡、岚桥镇、广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南强镇的行政区域,南强镇辖46个建制村,总面积174.20平方公里,总人口3.9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祖寺(原南强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将香花岭镇、三合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香花镇。以原香花岭镇、三合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香花镇的行政区域,香花镇辖16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77.52平方公里,总人口2.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三合墟(原三合乡人民政府驻地)。三、将水东乡、接龙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水东镇。以原水东乡、接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水东镇的行政区域,水东镇辖14个建制村,总面积69.10平方公里,总人口1.8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深渡(原水东乡人民政府驻地)。四、将城关镇更名为舜峰镇。——湘民行发〔2012〕13号


10、将湘乡市龙洞镇的石塘、花桥、谷阳、韶东、韶西、新湖、城前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韶山乡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韶山市韶山乡辖韶山、韶源、韶北、铁皮、韶光、石忠、竹鸡、石山、花园、朝阳、石塘、花桥、谷阳、韶东、韶西、新湖、城前等17个建制村,总面积65.62平方公里,总人口2.42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乡市龙洞镇辖建时、界牌、和睦、龙洞、箭塘、石头、康加、楠香、中朝、雅苗、长太、七星、乐昌、泉湖、瑶湖、大田、小田、集义、印子、湘江、上义、泉冲等22个建制村,总面积75.8平方公里,总人口2.6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将湘乡市金石镇团田、舒塘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杨林乡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韶山市杨林乡辖石屏、杨林、善扶、瓦坪、磨石、白鸰、凤形、良和、联邑、纯和、新溪、林业、云源、团田、舒塘等15个建制村,总面积58.8平方公里,总人口2.06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乡市金石镇辖理佳、铁罗塘2个居委会,万群、大湖、白果、双湖、靳源、坪如、金东、金石、金西、金安、月形、石坝、文星、益民、太平、童家、泉湖塘、龙潭、大力、东江、长宁、关王等22个建制村,总面积80.6平方公里,总人口3.3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上述各项行政区划调整后,韶山市、湘乡市面积、人口、建制村数量相应增加和核减36.3平方公里、1.29万人、9个建制村,两市人民政府驻地均不变。——湘民行发〔2012〕14号


11、桂东县乡镇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一、将城关镇、黄洞乡、三洞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沤江镇。以原城关镇、黄洞乡、三洞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沤江镇的行政区域,沤江镇辖23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179.6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观前(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二、撤销大水乡。将原大水乡的古岭、建林、云里3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沙田镇管辖,东风、新柳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四都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沙田镇辖15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09.22平方公里,总人口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四都镇辖14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59.53平方公里,总人口1.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湘民行发〔2012〕15号


12、对郴州市北湖区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一、将南溪乡、鲁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鲁塘镇。以原南溪乡、鲁塘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鲁塘镇的行政区域,鲁塘镇辖24个建制村、3个居委会,总面积113.5平方公里,总人口3.0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同祥墟(原鲁塘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同和乡、华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华塘镇。以原同和乡、华塘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华塘镇的行政区域,华塘镇辖21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71.97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华塘墟(原华塘镇人民政府驻地)。三、将江口乡、石盖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石盖塘镇。以原江口乡、石盖塘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石盖塘镇的行政区域,石盖塘镇辖18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95.09平方公里,总人口2.0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石盖塘(原石盖塘镇人民政府驻地)。四、撤销保和、市郊2个乡和郴江、万华岩2个镇,设立保和镇和郴江、骆仙、增福3个街道,调整燕泉、北湖、下湄桥、人民路4个街道的管辖范围。(一)保和镇辖原保和乡的保和居委会和顶上、乘马坪、新华、长坪、大律、小埠、保和、花园、宋家洞、太白洞等10个建制村以及原万华岩镇的礼家洞、新田岭、大树下、坦山、下塘、安和、下凤、张家坪、雷大桥等9个建制村,共19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16.19平方公里,总人口2.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林木水。(二)郴江街道辖原市郊乡的海泉、槐树下2个建制村和原郴江镇的梨树山建制村,共3个建制村,总面积17.23平方公里,总人口2.62万人,办事处驻朱家湾路。(三)将燕泉街道的燕泉路、西街、骆仙3个居委会成建制划出燕泉街道,并将原郴江镇商贸城居委会和三里田、七里洞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燕泉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燕泉街道辖三里田、七里洞等2个建制村以及和平路、龙泉、燕北、五里堆、燕南、五岭阁、香花路、新塘冲、柏树下、涌泉、商贸城等11个居委会,总面积16.2平方公里,总人口12.14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四)骆仙街道辖原郴江镇的高壁建制村和原燕泉街道的骆仙居委会,以及原市郊乡的骆仙铺、欧冲、杉山岭3个建制村,共4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23.88平方公里,总人口1.94万人,办事处驻骆仙铺。(五)将原燕泉街道的燕泉路、西街2个居委会成建制划归人民路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人民路街道辖飞机坪、人民西路、文化路、人民东路、北湖路、国庆北路、东风、万花冲、燕泉路、西街等10个居委会,总面积6.7平方公里,总人口5.84万人,办事处机关驻地不变。(六)增福街道辖原市郊乡的城前岭、长冲、塘尾3个建制村和原万华岩镇的增湖建制村,共4个建制村,总面积19.7平方公里,总人口2.37万人,办事处驻松山路。(七)将原郴江镇的同心桥、渔场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北湖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北湖街道辖同心桥、渔场等2个建制村以及解放路、健康路、建设里、孔家塘、升平路、桂门岭、流星岭、同新、城西等9个居委会,总面积8.58平方公里,总人口6.01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八)将原市郊乡的铜坑湖建制村和郴江镇的下湄桥建制村成建制划归下湄桥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下湄桥街道辖下湄桥、铜坑湖等2个建制村以及同辉、下湄桥、金桥、司马洞、石头峡、新泉等6个居委会,总面积19.32平方公里,总人口2.69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湘民行发〔2012〕16号


13、对郴州市苏仙区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一、将太平乡、五里牌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五里牌镇。以原太平乡、五里牌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五里牌镇的行政区域,五里牌镇辖17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03.07平方公里,总人口3.3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曾家(原五里牌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廖王坪乡、岗脚乡、栖凤渡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栖凤渡镇。以原廖王坪乡、岗脚乡、栖凤渡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栖凤渡镇的行政区域,栖凤渡镇辖25个建制村、6个居委会,总面积103.96平方公里,总人口4.6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栖凤渡(原栖凤渡镇人民政府驻地)。三、将邓家塘乡、廖家湾乡、良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良田镇。以原邓家塘乡、廖家湾乡、良田镇的行政区域为新设良田镇的行政区域,良田镇辖31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191.92平方公里,总人口4.3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良田(原良田镇人民政府驻地)。四、将荷叶坪乡、马头岭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马头岭乡。以原荷叶坪乡、马头岭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马头岭乡的行政区域,马头岭乡辖16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34.61平方公里,总人口2.0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马头岭(原马头岭乡人民政府驻地)。五、撤销白鹿洞镇,设立白鹿洞街道、王仙岭街道、卜里坪街道、观山洞街道。调整许家洞镇的部分行政区划以及苏仙岭街道、南塔街道的管辖范围。(一)将南塔街道的青年路居委会划出,与原白鹿洞镇的白鹿洞、龙门池、南塔岭3个建制村合并设立白鹿洞街道。白鹿洞街道辖3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0.1平方公里,总人口0.89万人,办事处驻青年路(原白鹿洞镇人民政府驻地)。(二)将苏仙岭街道的王仙岭居委会划出,与原白鹿洞镇的上白水、锁石桥2个建制村以及郴州高职院范围合并设立王仙岭街道。王仙岭街道辖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16.26平方公里,总人口0.62万人,办事处驻郴州大道。(三)将许家洞镇的茅塘(华湘)居委会划出,原白鹿洞镇的卜里坪、官庄坪、长冲铺、四普庄3个建制村和梁家湾居委会合并设立卜里坪街道。卜里坪街道辖3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1.22万人,办事处驻卜里坪。(四)将苏仙岭街道的湘南学院社区划出,与原白鹿洞镇的下白水、观山洞2个建制村合并设立观山洞街道。观山洞街道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21.5平方公里,总人口1.52万人,办事处驻郴州大道。(五)行政区划调整后,苏仙岭街道辖四普庄、陈家湾、胜利里、解放里、鳌头湾、飞虹路、高山背、苏园路、立交桥、龙船头、苏仙北路、苏仙岭、白鹿洞、南岭山庄、六角亭、杨家坪等16个居委会,总面积5.7平方公里,总人口7.24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南塔街道辖北街、龙骨井、南街、裕后街、扎上街、东街、曹家坪、八一路等8个居委会,总面积2.4平方公里,总人口3.41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许家洞镇辖许家洞居委会以及焦冲、袁家、何家、天堂、联盟、清泉、黄草、许家洞等8个建制村,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总人口0.9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民行发〔2012〕17号


14、撤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设立大托街道。以原大托镇的行政区域为大托街道的管辖区域,大托街道辖5个社区居委会、10个建制村,总面积42.25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办事处驻芙蓉南路(原大托镇人民政府驻地)。  ——湘民行发〔2012〕18号


15、撤销长沙县白沙乡设立白沙镇,驻李家山——湘民行发〔2012〕1号


16、从雨湖区响水乡划出和平、金井、银盖、大新、石码、桃李、郭家、九华、民乐、乐塘、渔业、昭潭12个建制村和杉山、合山、红旗、吉利4个社区居委会,合并设立和平街道。区划调整后,和平街道辖12个建制村、4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60.67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人,办事处驻东风西路;响水乡辖25个建制村,总面积77.63平方公里,总人口4.1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湘民行发〔2012〕19号


17、对长沙市岳麓区乡镇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一、撤销坪塘镇设立坪塘街道。以原坪塘镇的行政区域为坪塘街道的管辖区域,坪塘街道辖5个社区居委会、15个建制村,总面积112平方公里,总人口6.17万人,办事处驻白庙子(原坪塘镇人民政府驻地)。二、撤销含浦镇设立含浦街道。以原含浦镇的行政区域为含浦街道的管辖区域,含浦街道辖2个社区居委会、10个建制村,总面积91.8平方公里,总人口6.31万人,办事处驻含浦(原含浦镇人民政府驻地)。 ——湘民行发〔2012〕20号


18、对长沙市望城区乡镇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一、撤销高塘岭镇设立高塘岭街道。以原高塘岭镇的行政区域为高塘岭街道的管辖区域,高塘岭街道辖9个社区居委会、4个建制村,总面积42.61平方公里,总人口9.89万人,办事处驻郭亮北路107号(原高塘岭镇人民政府驻地)。二、撤销星城镇设立星城街道。以原星城镇的行政区域为星城街道的管辖区域,星城街道辖2个社区居委会、9个建制村,总面积73.54平方公里,总人口7.72万人,办事处驻西塘(原星城镇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21号



19、撤销长沙市岳麓区天顶乡设立天顶街道。以原天顶乡的行政区域为天顶街道的管辖区域,天顶街道辖1个社区居委会、7个建制村,总面积20.86平方公里,总人口5.68万人,办事处驻枫林三路(原天顶乡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22号


20、对长沙市望城区乡镇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一、撤销丁字镇设立丁字街道。以原丁字镇的行政区域为丁字街道的管辖区域,丁字街道辖2个社区居委会、8个建制村,总面积89.39平方公里,总人口5.88万人,办事处驻丁字湾(原丁字镇人民政府驻地)。二、撤销黄金镇设立黄金街道。以原黄金镇的行政区域为黄金街道的管辖区域,黄金街道辖3个社区居委会、6个建制村,总面积71.95平方公里,总人口5.92万人,办事处驻桐林坳(原黄金镇人民政府驻地)。——湘民行发〔2012〕23号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道县新车乡撤乡设镇的批复》(湘民行发〔2011〕27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道县新车乡设立新车镇。新车镇辖区为原新车乡的行政区域,辖28个建制村,总面积94.6平方公里,总人口3.2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车(原新车乡政府驻地)。


21、长沙市天心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撤销坡子街街道、学院街街道、书院路街道,合并组建新的坡子街街道。新组建的坡子街街道下辖太平街社区、西牌楼社区、八角亭社区、坡子街社区、黄兴南路社区、文庙坪社区、半湘街社区、登仁桥社区、樊西巷社区、楚湘社区、碧湘社区、创远社区、西湖社区、沙河社区、青山祠社区等15个社区。街道治所设原坡子街街道治所。将金盆岭街道析置为金盆岭街道、赤岭路街道。新的金盆岭街道下辖夏家冲社区、狮子山社区、天剑社区、黄土岭社区、涂新社区、赤岭路社区等6个社区。街道治所设原金盆岭街道治所。新设立的赤岭路街道下辖白沙花园社区、新丰社区、芙蓉南路社区、南大桥社区、广厦新村社区、新开管委会等5个社区、1个管委会。街道治所设书院南路189号原广厦新村社区治所。将新开铺街道析置为新开铺街道、文源街道。新的新开铺街道下辖新天社区、桥头社区、新开铺社区、豹子岭社区、新天村、石人村等4个社区、2个村。街道治所设原新开铺街道治所。新设立的文源街道下辖天鸿社区、状元坡社区、文源社区、梅岭社区、金汇社区等5个社区。街道治所设青园路506号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内。撤销大托街道析置为黑石铺街道、大托铺街道、先锋街道。新设立的黑石铺街道下辖一力社区、黑石铺社区、黑石村、九峰村、披塘村等2个社区、3个村,区域面积8.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8万人。街道治所设芙蓉南路248号原大托镇政府治所。新设立的大托铺街道下辖黄合村、兴隆村、桂井村、大托村、新港村等5个。街道治所设原大托镇水利管理站。新设立的先锋街道下辖牛角塘社区、暮云社区、融城社区、先锋村、新路村等3个社区、2个村,以及大托机场区域、天心环保工业园。街道治所设中意二路139号天心环保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调整后天心区辖坡子街街道、城南路街道、裕南街街道、金盆岭街道、赤岭路街道、新开铺街道、文源街道、桂花坪街道、青园街道、黑石铺街道、大托铺街道、先锋街道等12个街道。(长政函【2012】86号)


22、从黄花镇析出茶塘、长龙、湘峰3个建制村以及华湘建制村在长永高速以北的区域,设立长龙街道办事处,辖3建制村,驻幸福家园(湘民行发【2012】25号)


23、撤销长沙县干杉乡,设立干杉镇,驻干。(湘民行发【2012】3号)


24、将建设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盘龙、红旗、宝塔、阳光4个社区划出,设立红旗街道办事处,驻河东大道1240号。(湘政函【2012】46号)


25、将高塘岭街道拆分为高塘岭、喻家坡2个街道。高塘岭街道辖胜利村、高塘岭社区、西塘街社区、雷锋路社区、高塘社区、裕农村、白芙塘社区、莲湖社区。办事处驻地设高塘岭社区。喻家坡街道辖旺旺路社区、喻家坡社区、原佳村、高冲村、仁和社区。办事处驻地设旺旺路社区。 星城街道拆分为白沙洲、大泽湖、月亮岛3个街道。白沙洲街道辖马桥河村、腾飞村、黄田村。办事处驻地设腾飞村。大泽湖街道辖东马社区、西塘村、回龙村、南塘村,办事处驻地设西塘村。月亮岛街道辖银星村、月亮岛社区、中华岭村、戴公庙村,办事处驻地设中华岭村。丁字街道拆分为丁字湾、书堂山2个街道。丁字湾街道辖双桥村、翻身垸村、兴城社区、金云村、丁字湾社区,办事处驻地设星城社区。书堂山街道辖书堂山村、何桥村、石渚湖村、中山村、彩陶源村,办事处驻地设石渚湖村。 黄金街道拆分为金山桥、黄金园、廖家坪3个街道。金山桥街道辖金坪社区、金山桥社区、桐林坳社区,办事处驻地设金坪社区。黄金园街道辖桂芳村、黄金园村、英雄岭村,办事处驻地设桂芳村。廖家坪街道辖白马村、廖家坪村、三益村,办事处驻地设三益村。(长政函【2012】107号)


26、撤销岳塘区双马镇、板塘乡建制,设立双马街道、板塘街道(湘民行发【2012】28号)

27、从塘坪街道析置洋湖街道,将岳麓街道靳江河以南部分区域划入洋湖街道,洋湖街道下辖坪塘社区、白庙子社区、新生社区等3个社区,洋湖村、连山村、蓝天村、山塘村等4个村。办事处治所设白庙子社区。坪塘街道下辖桐溪港社区、观音港社区等2个社区,狮峰山村、红桥村、长塘村、太平村、花扎街村、新合村、兴丰村、白泉村、新塘村、双湖村和鹅洲村等11个村。办事处治所设狮峰山村。将含浦街道析置为学士、含浦两个街道,学士街道下辖白鹤社区,联丰村、学士村、玉江村、东山湾村等4个村。办事处治所设联丰村。 含浦街道下辖含浦社区,干子村、官埠口村,大坡村、九江村、芝字港村、新田村等6个村。街道辖区面积49.6平方公里,人口约4.8万人,办事处治所设含浦社区。(长政函【2012】138号)


28、郴州市北湖区增设涌泉街道办事处,辖惠泽、涌泉、新塘冲、柏树下4个社区,七里洞1个建制村,办事处驻原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万华路西侧的老办公楼。(郴民办发【2012】41号)



29、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析置火车南站街道和学院路街道。城南街道辖戴家、红星、马蹄、祭旗坡、白洲、神滩、桂花、桃花、梅子9个社区和茅坪、紫霞、湖口井3个建制村,办事处机关驻百春园4栋;火车南站街道辖铜铃、九十亭、板铺、桔园4个社区,办事处机关驻祭旗坡新兴大厦;学院路街道辖深塘、学院路、马鞍3个社区,办事处机关驻马鞍社区。(市政函【2012】164号)


30、衡阳市衡阳县撤销石市乡,设立石市镇(湘民行发【2012】30号)


31、衡阳市衡阳县撤销岘山乡,设立岘山镇(湘民行发【2012】29号)


32、撤销中方县铜鼎乡设立铜鼎镇,撤销新路河乡设立新路河镇(湘民行发【2012】32号)

广东省



1、撤销广宁县石涧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宾亨镇,宾亨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联合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并入江屯镇,江屯镇政府驻地不变。(粤民区【2012】2号)


2、广州市增城市设立仙村镇,管辖原新塘镇的仙村第一社区、仙村第二社区等2个社区、下基村、沙角村、深涌村、十字滘村、沙头村、西南村、上境村、下境村、巷头村、仙联村、竹园村、潮山村、蓝山村、基岗村、沙滘村、碧潭村、岳湖村等17个村,镇人民政府驻仙村大道中16号。设立永宁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新塘镇的永和社区、宁西社区、凤凰城社区、凤馨苑社区、荔湖城社区、南香山社区等6个社区和叶岭村、公安村、翟洞村、塔岗村、萎元村、简村、章陂村、陂头村、白水村、九如村、冯村、中元村、石迳村、斯文村、路边村、下元村、郭村、湖中村、湖东村、百湖村、岗丰村、长岗村等22个村,办事处驻永和荔香街31号。分别设立仙村镇和永宁街道办事处后,新塘镇其余村居委会,仍属新塘镇管辖。(粤民区【2012】32号)


3、韶关市曲江区设立松山街道办事处,下设东区、西区、红旗区、北区4个居委会,办事处驻韶钢厂南大道。(粤民区【2012】30号)


4、梅县西阳镇划归梅州市梅江区管辖(粤民区〔2012〕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将钦州市钦南区管辖的向阳街道沙坡社区、永福社区,南珠街道白水塘社区、北营社区,水东街道小江社区、山塘社区调整划归钦北区管辖(桂政函〔201275号)


2、钦州市钦北区设立鸿亭、子材街道办事处,其中鸿亭街道办事处位于钦州市富民路小江二巷小江社区居委会院内,水东派出所旁,管辖钦江以东的小江、山塘2个社区居委会,16个自然村;子材街道办事处位于钦州市文峰北路20号,原南北区计生局办公楼内,管辖钦江以西的永福、沙坡、白水塘、北营等4个社区居委会,20个自然村。(钦政函【2012】113号)


3、调整藤县大黎镇行政区划,设立宁康乡。大黎镇辖大黎、朝林、平安、国安、东安、兴安、古盘、祥江、永和、来历、和安、上荣、花洲、理答、白祝、太兴、黎田、富斗等18个村和大黎社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新设立的宁康乡辖宁康、大塘、都邦、料南、永太、孟塘、新旺、平桂等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宁康村。(桂政函【2012】64号)


4、崇左市撤销江州区太平镇,分别设立太平、江南、石景林3个街道办事处。太平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设在原太平镇所在地,管辖壶兴社区、中山社区,卜寨村、驮逐村、公益村、马安村、宜村村、乙古村、古坡村、盆峒村、孔甲村。江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设在原江州区进修学校教学楼,管辖新民社区、沿山社区(不包括佛子屯)、城西社区、中渡社区,渠显村、大村村、长期村。石景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设在崇左市总工会第四、第五层办公楼,管辖城南新区,卜利村,原沿山社区的佛子屯。(桂政函【2012】136号)(崇政函〔2012〕104号)


5、邕宁区百济乡、宾阳县陈平乡、灵川县灵田乡、临桂县四塘乡、灌阳县新街乡、容县十里乡、容县容西乡、容县浪水乡、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乡、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乡、来宾市兴宾区蒙村乡、天等县东平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桂政函【2012】282号)


6、以玉洞大道为界,将原大沙田街道所辖区域一分为二,玉洞大道以北设置良庆区大沙田街道,玉洞大道以南设置良庆区玉洞街道,玉洞街道辖玉龙、坡洋2个社区和玉洞、平乐、那平3个村,玉洞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玉龙社区。(南府复【2012】65号)


7、以友谊路为界,将江南区那洪街道所辖区域一分为二,友谊路以西设置那洪街道,友谊路以东设置金凯街道,金凯街道辖茅坪、高岭、居仁、新联、华联等5个村和金凯社区,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金凯路16号。(南府复【2012】14号)


8、调整兴宁区民生、朝阳街道行政区划,增设兴东街道,兴东街道管辖五村岭社区、兴东社区、将桥社区、澳华社区、邕武东社区、热作社区、香草苑社区和鸡村,街道办事处设在兴东路东段。(南府复【2012】138号)


9、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良丰街道办事处(市政函【2012】132号)

海南省



1、将冲山镇更名为通什真(琼府函【2012】46号)


[ 此帖被zgq1983在2013-10-08 17:2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0-03
、井冈山市撤销茨坪街道办事处设立茨坪镇(赣民字【2012】140号)


这个。。。。。。。。。。惊讶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0-03
仙村镇撤掉又复设。新塘搞不定。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0-04
赶紧保存!!!
好姑娘,永远是我们人生路上,最好的老师。
她们是摧毁者,也是建造者。
当你从感情的余烬里爬出来的刹那,就已经涅槃重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0-06
湖南消灭了好多 城关镇。。。

给力哦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0-06
回 洗海 的帖子
洗海:、井冈山市撤销茨坪街道办事处设立茨坪镇(赣民字【2012】140号)
这个。。。。。。。。。。惊讶 (2013-10-03 23:13) 

这个还真的是不多见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0-07
民政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3年》,里面有2012年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10-07
23、撤销长沙县干杉乡,设立干杉镇,驻干珊。(湘民行发【2012】3号)


是不是抄错了。

干杉镇的驻地是干杉社区,不是干珊。如果要说集镇的话,也会是高岭寺。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10-08
回 襄王 的帖子
襄王:仙村镇撤掉又复设。新塘搞不定。 (2013-10-03 23:25) 

是发生了一些事之后,才分镇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10-08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23、撤销长沙县干杉乡,设立干杉镇,驻干珊。(湘民行发【2012】3号)
是不是抄错了。
....... (2013-10-07 22:50) 

谢谢,已更改。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11-07
德化县撤销盖德乡设立“盖得镇”还是“盖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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